第四十九章 給自己的信(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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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得到靜姝隱晦的提示之後,我表麵上不露聲色,但在暗地裡,已經展開了調查。

然後,我找到了不想發現的證據。

她的出軌,證據確鑿。

在最初的失望,痛苦之後,我的心裡,已經全部都是復仇的火焰。

我痛恨背叛,

也不接受背叛。

背叛我的人,都要付出代價!

但我似乎沒什麼太好的手段報復她。

因為我隻是一個普通的外來打工者,哪怕自己有了在別人看來還不錯的事業,但和她的家族比起來,我還是太弱小了。

如果真的當麵撕破臉,我毫不懷疑:她那當警察的父親和哥哥,會很輕鬆的找到理由把我派出所喝茶。

所以,我隻能暗中行動。

就在某一刻,我突然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

既然你們是警察,警察的職責就是打擊罪犯。

如果我可以像《嫌疑人X的獻身》的數學教師那樣,製造出一個你們都破不了的案件,豈不爽哉?

於是我開始設計整個作案計劃。

整個計劃,必須天衣無縫,麵麵俱到,把我的嫌疑摘清。

殺人,毀屍滅跡,洗脫嫌疑。

要形成一個完美的閉環。

就是這樣。

我先考慮的,是如何擺脫嫌疑。

因為我不想因為復仇而把自己搭進去。

洗脫嫌疑的方式,最終被確定為製造虛假的死亡時間。

她長的有點像明星方冰冰。

這一點,就成了我可以利用的地方。

方冰冰同款的充氣娃娃,在網上的情趣商店很容易買到。

對了:除了充氣娃娃,情趣商店裡的其他一些工具,也有它們的用處。

比如:皮鞭,蠟燭等。

我的計劃就是:在第一天殺掉她,然後分屍,處理掉;第二天晚上,帶著戴口罩的娃娃出現在監控中,然後在沒有監控的馬路旁邊放點氣收回。

這樣,警方可能會被監控誤導,以為她是第二天失蹤乃至遇害的。

我實際上,我也不確定這個設想是不是真的不會被看穿。

比如:會不會有人看出來第二天出現的那個『她』不是真人。

但我最終選擇賭一把。

第一步,不在場證明大概設計完畢,接下來,就是屍體的處理了。

一個大活人無法隱藏。

一具完整的屍體也一樣。

所以我必須分屍。

我沒有殺過人,所以要學。

不過還好她是護士,在學校接觸過屍體,也大概學習過如何解剖。

我借口要寫懸疑,向她討教了許多。

然後,我需要工具。

關於工具的選擇,我找了另外一個聽上去挺合理的理由。

我找做玉器的老鄉買了兩塊玉石,說是要自己刻成一把小吉他送給她。

但我畢竟不是專業的玉雕師傅,所以也需要學習。

於是我買了些石膏,學習雕刻。

你應該看到了我臥室裡的石膏頭像。

那頭像……

嗯,等下再告訴你吧。總之,它也有用。

接著說下去。

玉石很堅硬,所以我從網上買了小鋼鋸來鋸它。

你猜的不錯,這小鋼鋸,實際上是為了鋸骨頭準備的。

為了這個計劃,我好像準備了很多東西呢。

對了,還有望遠鏡。

你或許以為我買它是為了用來偷窺。

但實際上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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