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給自己的信(二)(1 / 2)
「在得到靜姝隱晦的提示之後,我表麵上不露聲色,但在暗地裡,已經展開了調查。
然後,我找到了不想發現的證據。
她的出軌,證據確鑿。
在最初的失望,痛苦之後,我的心裡,已經全部都是復仇的火焰。
我痛恨背叛,
也不接受背叛。
背叛我的人,都要付出代價!
但我似乎沒什麼太好的手段報復她。
因為我隻是一個普通的外來打工者,哪怕自己有了在別人看來還不錯的事業,但和她的家族比起來,我還是太弱小了。
如果真的當麵撕破臉,我毫不懷疑:她那當警察的父親和哥哥,會很輕鬆的找到理由把我派出所喝茶。
所以,我隻能暗中行動。
就在某一刻,我突然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
既然你們是警察,警察的職責就是打擊罪犯。
如果我可以像《嫌疑人X的獻身》的數學教師那樣,製造出一個你們都破不了的案件,豈不爽哉?
於是我開始設計整個作案計劃。
整個計劃,必須天衣無縫,麵麵俱到,把我的嫌疑摘清。
殺人,毀屍滅跡,洗脫嫌疑。
要形成一個完美的閉環。
就是這樣。
我先考慮的,是如何擺脫嫌疑。
因為我不想因為復仇而把自己搭進去。
洗脫嫌疑的方式,最終被確定為製造虛假的死亡時間。
她長的有點像明星方冰冰。
這一點,就成了我可以利用的地方。
方冰冰同款的充氣娃娃,在網上的情趣商店很容易買到。
對了:除了充氣娃娃,情趣商店裡的其他一些工具,也有它們的用處。
比如:皮鞭,蠟燭等。
我的計劃就是:在第一天殺掉她,然後分屍,處理掉;第二天晚上,帶著戴口罩的娃娃出現在監控中,然後在沒有監控的馬路旁邊放點氣收回。
這樣,警方可能會被監控誤導,以為她是第二天失蹤乃至遇害的。
我實際上,我也不確定這個設想是不是真的不會被看穿。
比如:會不會有人看出來第二天出現的那個『她』不是真人。
但我最終選擇賭一把。
第一步,不在場證明大概設計完畢,接下來,就是屍體的處理了。
一個大活人無法隱藏。
一具完整的屍體也一樣。
所以我必須分屍。
我沒有殺過人,所以要學。
不過還好她是護士,在學校接觸過屍體,也大概學習過如何解剖。
我借口要寫懸疑,向她討教了許多。
然後,我需要工具。
關於工具的選擇,我找了另外一個聽上去挺合理的理由。
我找做玉器的老鄉買了兩塊玉石,說是要自己刻成一把小吉他送給她。
但我畢竟不是專業的玉雕師傅,所以也需要學習。
於是我買了些石膏,學習雕刻。
你應該看到了我臥室裡的石膏頭像。
那頭像……
嗯,等下再告訴你吧。總之,它也有用。
接著說下去。
玉石很堅硬,所以我從網上買了小鋼鋸來鋸它。
你猜的不錯,這小鋼鋸,實際上是為了鋸骨頭準備的。
為了這個計劃,我好像準備了很多東西呢。
對了,還有望遠鏡。
你或許以為我買它是為了用來偷窺。
但實際上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