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遊戲規則(1 / 2)
「汗……抄襲就抄襲唄,講的這麼神秘,我是無所謂不會怕的,既然有錢賺,我一定全力以赴。」
「你才抄襲呢?」夢瑤翻了翻白眼說道。
「據說這個節目是密與謎的海選節目,表現夠好的話,可以獲得秘與謎的參賽資格哦!」
「真的假的,這是秘與謎的海選?」
「應該吧,我也不確定,據說這個綜藝也有另一個稱呼,叫謎之境,導演說海選節目的形式每次都不固定,我也是接受邀請後才知曉大概內容,具體內容也是你上廁所這會才知曉的。」
「節目組這麼隨意嗎?我看這陣仗也不怎麼大啊?那怎麼才能算贏呢?」我看了看節目組那寥寥幾人道。
「第一關有三十二組,分布全國各地,每組嘉賓挑選搭檔,搭檔可以是任何人,選定搭檔後,節目組會告知你去搭檔所在地集合,靠自已掙夠至少兩萬塊作為抵達下一站的路費。
「還有什麼?」
夢瑤跟節目組人員要了張紙讀了起來。
「第一,48小時內湊夠路費,遊戲期間所有花費由嘉賓自理。
「嘉賓自理?也就是除了2萬塊的路費,我們還得掙自已的生活費咯!」我皺了皺眉頭。
「接下來呢?」
「第二,節目組派出一個二十人的追擊隊伍,被抓住後會扣除罰金,罰金扣完即視為淘汰。
第三,嘉賓被路人認出,所在具體位置會立即更新給追擊者,除此之外每隔一小時,會更新嘉賓所在位置給追擊者,範圍在五公裡。」
「第四,參賽者初始資金為零,個人攜帶資金和何東西不能兌現錢款,也就是咱們的錢不能用,一旦發現作弊,取消遊戲資格。
「第五,所有參賽者……」
我一聽夢瑤還打算接著往下念不由得頭大起來。
「停,停,停,停,停!你這慢條斯理念下去黃花菜都涼了!雖然是上電視的節目,形象重要,但你能不能別裝夾子了,我雞皮疙瘩出來了!」
「淺陌……你這人嘴這麼毒的嗎!再說了,還不是因為你不接電話!」夢瑤有些氣急,漂亮的臉蛋羞的通紅。
「別墨跡了,還有多少條?」我有些心虛打岔道。
「呃……大概還有十多條吧……」
「給我自已看!」
我搶過紙條仔仔細細的看了五分鍾,將紙遞給節目組。
「你們看完了?」隨行人員中有一人問道。
「看完了,王導演!」夢瑤畢恭畢敬的回答道。
「牢記規則,千萬不要心存僥幸,否則後果自負。
對了,你們碰麵已經45分鍾了,離追擊隊行動還有15分鍾,你們離遊戲結束還剩47小時15分鍾。」
「真的開始了?我東西還在賓館沒有收呢?」
「這是你的事!」
「我套你猴子!」
心中不滿歸不滿,但我也毫無辦法。
時間一分一秒的在流逝,夢瑤有些六神無主。
「走,先離開這!」看著周圍人群都朝這投來好奇的目光,我毫不猶豫的拉著夢瑤先行離開。
「哎呦你慢點,我這鞋子走不快。」
「那先把咱倆的鞋子換了,你這高跟鞋和我這拖鞋不適合跑路。」
「去哪?」
「你這鞋子是奢侈品嗎?」
「淺陌,你想乾嘛?遊戲規定初始資金為零,自已的東西隻有使用權。」夢瑤知道我的意思,立刻朝我吼道。
「賣了錢作為咱倆吃穿住行的資金也不行?」
「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