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後勤,補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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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二十一日,陳剛的鐵血軍第三團(西江軍)就接到,位於肇慶端州城鐵血軍總參謀部的命令,限韓亮的第三營,必須二天之內解救西寧縣,和雷廉參將邵廣義的雷廉營牢牢地把住西山大道,其他清茶門教教匪向廣西的通道。

鐵血軍第三團的韓亮第三營,有標準的鐵血軍配置。編有六個步兵連。包括一個擲彈兵連和一個輕步兵連,其餘為燧發槍連。步兵連編製各十個班,每連一百十五個人。還有,輕炮連,輜重連,和警衛排,騎兵排等等。一共是90人。

鐵血軍隨著軍隊人數的增長,伴隨軍隊的輜重也大大膨脹起來。一支有正規建製的軍隊,無論采用何種補給製度,其第一位的需要總是金錢。

以連為單位,鐵血軍給每位士兵發最起碼的必需品,包括給養、飼料、武器,被服,當然還有白花花的現金銀元。打仗時這些現金銀元是交給連部裡的一位出納官,而不是直接發給士兵個人。這種建立在公開勒索基礎之上的製度,有兩個明顯的優點:一方麵能保證士兵得到正規的薪餉,另一方麵使他們不必為了個人的利益去搶劫老百姓。

17世紀初期的大明所有軍隊,不論是官軍也好,還是李闖,張獻忠之流,甚至是清茶門教教匪都是一些臃腫笨重的團體。一支部隊,假定為五萬人,後麵跟著一大群婦女、兒童、仆役和隨軍的商人,其人數相當於部隊人數的50-150%。無論開往何處,都必須拖著這條巨大的尾巴。

尤其是李闖,張獻忠之流,甚至是老道士王砌要搭建「烏托邦」的守教規的清茶門教教匪們。

最驚人的事實是:如果一支軍隊不能相對固定地以城鎮為基地,那麼,為了活命,它就不得不經常處於運動之中,像崇禎十四年的李闖,張獻忠之流。

無論采用什麼方法,不管是官軍的「三響」,還是李闖,張獻忠之流直接的搶劫虐殺,總之,大明朝官軍,李闖,張獻忠之流,那毫無紀律人群很快就會把一個地區搞得民窮財盡。

好在,鐵血會在西江流域快速的起了幾十座棱堡,他們和官府的城鎮一起抵擋,教匪流民的侵襲。

朱浩大少爺跟曹明府稍微分析過,之所以大明朝的中原西北流民四起,把一個另一個地區搞得民窮財盡,老百姓流離失所特別不幸,還因為大明內閣不作為。

朱浩大少爺拿起一副棱堡的圖紙給曹明府看,就接著說講。如果把圖紙上的棱堡堡壘進行推廣,這種棱堡堡壘,就使的大明的城鎮防禦迅速地加強起來,流民教匪就不利於進攻。

如果說李闖,張獻忠之流還有關外的滿清,而大明朝的力量已不再野戰軍了,更因修建堅固築壘的城鎮棱堡。一個到處都有堅固築壘城鎮的大明朝,就是完全沒有真正的野戰軍也能夠打仗。實際上朱浩大少爺,第一想叫曹明府給推銷水泥,二是,朱浩不想大明朝那麼快完蛋,朱浩總覺得時間緊迫啊!

一個到處都有堅固築壘城鎮的大明朝在這種條件下,朱浩大少爺認為,官軍對李闖,張獻忠之流還有關外的滿清的戰爭,在崇禎十五年會是一係列周而復始的圍城戰,而深入大明領土的關外的滿清,通常總是徒勞無功的。

因此,當需要決定圍攻哪一個城鎮,或解救哪一個城鎮時,補給方麵的考慮常常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從後勤的實際情況來看。一座城鎮,若其周圍地區已被洗劫一空,一般就不會遭到圍攻,對已經被圍的則很難前往解救。

開封之役的失敗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

崇禎十五年(164)五月初二,李自成第三次進攻開封。崇禎帝急令丁啟睿、左良玉等明軍來援,明軍總數18萬,號稱40萬,在朱仙鎮和農民軍擺開決戰架勢。李自成主力暫且移師朱仙鎮,稍經接戰,主力左良玉部七千人避戰而逃,李自成於五月二十五復圍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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