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鄉主之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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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莊鄉鄉主意外隕落,秋一月中旬舉辦比鬥,報名需要繳納押金三千塊靈石。」

「吉水鄉鄉主年邁已高,家族後繼無人,現在出售鄉主之位,價格一萬五千塊靈石。」

「建樹鄉鄉主勾結魔修,家族除名。秋一月月底,舉行比鬥,無條件限製。」

現在有這三個鄉的鄉主之位空缺,其中兩個需要進行比鬥。

所謂比鬥,則是廣為流傳的一種合法的戰鬥。

假如兩位修士有摩擦,私自格鬥,是仙盟所不允許的。

要想光明正大的解決仇恨,可以去比鬥場之中。

比鬥分為文鬥、武鬥和生死鬥,選擇哪種都是可以的,不過要賽前簽訂契約。

有些戰鬥力不俗的修士,便是以比鬥為生。

對於真實的比鬥,修士可以學習術法以及各種功法的運用,獲得經驗理解,增長眼力。

更可以看的過癮。

玉山縣城之中就有比鬥場,隻不過龍大海不曾看過比鬥。

夢莊鄉需要押金,建樹鄉不需要,都要比鬥。這是兩個鄉主空缺的原因不同。

夢莊鄉鄉主意外隕落,家族也沒有築基修士。

其他人成為鄉主,也要給原鄉主家族一筆錢,這筆錢是原來鄉主家族經營多年的,靈脈以及鄉中靈植靈物的栽種培植費用。

具體要花費多少靈石,府城會給出最後的估算價格。

而建樹鄉鄉主勾結魔修,家族都被鏟除掉了,所以是不用繳納什麼費用的。

不過這種鄉主,競爭的人不在少數,沒有築基後期的修為,不要妄想爭奪。

「夢莊鄉以及吉水鄉的鄉主,我可以考慮。」

秋一月中旬,距離現在也隻有十多天的時間。

龍大海可以做一番準備,即便不能獲得鄉主之位,也可以嘗試一下比鬥。

這種爭奪鄉主的比鬥,大多是文鬥。

文鬥有度,所以不會有什麼危險。

要是不成,龍大海打算直接花靈石購買吉水鄉的鄉主職位。

一萬五千靈石,經營鄉中十多年便可以回本。

不過能夠一次性拿出這麼多的靈石,還不如購買十顆築基丹。

十顆築基丹,怎麼著可以出一位築基修士了。

而出售鄉主職位的修士,估計也存了這種想法。

售賣鄉主之位,可以獲得一筆巨款,趁著壽命將近前,在給家族培養一位築基修士,延續家族時間。

「不過這個吉水鄉的鄉主掛了一個月時間了,怎麼會沒有修士購得呢?」

想到這裡,龍大海覺的這個吉水鄉有些問題,需要調查一番,在做決定。

最後,龍大海交了三千一百靈石,報名了夢莊鄉的比鬥。

「師叔,這一百塊靈石的報名費用,你不要心疼,隻要能夠堅持兩輪比鬥,比鬥場就會給你分紅的。」

登記的弟子,看著龍大海選擇了夢莊鄉,心裡十分的高興。

他又賺取了一筆提成費用了。

龍大海收好報名之後給的玉石憑證,離開了窗口,繼續查看。

在這裡,龍大海遇見了一些眼熟之人,他們都是來自玉山縣的原鄉主。

雖然獲得了仙盟的補償,但是沒了一鄉之地,便沒有了根基。

要是十年之內,定不下來家族領地,修仙家族之名,也會被除去,成為散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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