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征調令(1 / 2)

加入書籤

去店裡收了銀子後,沈長安便帶著春草去采買生活用品。

說不清楚為什麼收留春草,也許是見她可憐,也許是因為她是陳小姐的貼身丫鬟。

反正不過是多雙筷子而已!

既然決定讓她跟在自己身邊,自己就不能虧待她。

首先要買一張床!

自己小院裡閒置的房間還有不少,但家裡隻有一張床,總不能讓春草和自己睡吧?

孤男寡女的,會走火滴!

挑了一張最好的紅木雕花大床,不貴,才一百兩銀子,付好錢,留下一個地址,讓店家晚些時候送貨上門。

春草當年被賣進陳家的時候,賣身錢還不到一百兩,現在沈長安卻花一百兩為她買張床。

一向節儉的春草替姑爺心疼,拉住沈長安道:「姑爺,這床太貴了!春草身份低賤,其實都可以不用買床的,春草打地鋪就可以了!」

一百兩銀子在春草眼裡是一筆巨款,但在沈長安眼裡,卻是一個數字。

一個很小的數字!

羊頭店生意紅火,日進鬥金,沈長安錢多到沒處花!

自己花不完,那就花在別人身上嘛!

沈長安不理會這個淳樸的傻丫鬟,又帶她去買了被褥枕頭,當然是隻買最貴,不買最好。

然後又帶著她上衣店,買了七八套衣服,都是上好的料子,上好的做工。

春草見沈長安幫她買這麼多衣服,而且都是那種富家小姐才穿得起的名貴料子,她一下子就急了:

「姑、姑爺!春草是丫鬟,怎麼能穿這麼名貴的衣服?春、春草受不起的!」

沈長安批評道:「小姐穿得,丫鬟就穿不得嗎?在我心裡,沒有小姐和丫鬟之分,女孩子就應該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姑、姑爺,你為什麼對春草這麼好?」春草吸著鼻子,眼含熱淚。

這個世界上,對她最好的人,是陳小姐。她被賣進陳家,陳小姐從不欺負她,托陳小姐的福,她雖為下人,但吃穿都沒有受過虧待。

但下人終歸是下人,陳府是有規矩的!

陳小姐對她再好,也不可能像沈長安這樣,花一百兩銀子給她買張床,又花幾十兩銀子給她買枕頭被褥,然後又給她買一大堆的名貴的衣服。

當然,她也有當丫鬟的覺悟,知道自己隻有當丫鬟的命,雖然很羨慕陳小姐,卻不敢有一絲非分之想。

現在猛然間跑出來一個人,對她說,心中沒有把她當丫鬟,隻把她當女孩子。

這種人文的關懷,比在她身上花大把銀子,更讓她感動!

春草熱淚盈眶,再次問道:「姑爺,你為什麼對春草這麼好?」

這怎麼還哭了呢?

沈長安不可能告訴她,是因為自己錢多得沒地方花,隻能說:「你家小姐暫時不在,姑爺我當然應該幫她照顧你!」

「姑爺~」春草吸著鼻子,皺著臉道:「春草以後會好好乾活,絕不會偷懶的!」

沈長安哭笑不得,這那跟那啊?我難道是希望你以後勤快乾活,才對你這麼好嗎?我這是錢太多,沒地花呀!

「好了好了,別哭了。去換衣服吧,換好了帶你去吃東西。」

「哦~」

春草去換衣間裡換上新衣服,出來後整個人氣質大變。

沈長安眼前一亮,以前也覺得春草長得不錯,但渾身上下土裡土氣,現在一身漂亮的衣服穿上去,那股子清純甜美的味道,一下子就烘托了出來!

「不錯!不錯!」

他賞心悅目地說道。

春草見他的眼神不加掩飾的來回掃視自己,紅著臉羞道:「姑爺~~~」

「走,姑爺帶你去吃飯!」

…………

因為感受到姑爺對自己的疼愛,回去的路上,春草快樂得像隻小鳥,蹦蹦跳跳的。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

本章報錯

仙俠相关阅读: 躺著修仙才是正確姿勢 海藍之夜 人在排位,透視寶箱 開局給秦始皇打了錢 開局簽到一百口棺材 八零香江,我動漫之王 春滿四合院之我是傻柱 從成為詭差開始 長生陸 我在西遊占山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