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結與新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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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或者說這個題材,作者寫到一半的時候就已經發現不對勁了。

主角這種金手指,就不能在和平的修仙世界,隻有在妖魔橫行、黑暗自私的世界觀中,才能不讓讀者反感。

剛開始還刪了,怕影響吸引讀者,後來索性不管了。

作者沒事就上去看看,到底有多少人罵我、罵主角,也算給自己一個鞭策。

另外,金手指也存在很大問題。

本想著有點起色的話,就繼續寫下去,可兩個多月過去了,非但沒有好轉,反而越來越差。

這是作者正是發表的第三本書。

這本也好不到哪去,但至少有讀者了。

《我能竊取他人命格》題材是作者的靈光一閃,但世界觀、劇情、人設以及節奏可以說是一塌糊塗。

第一本30萬,沒簽約。

第二本50萬,0訂閱。

其實這本書從上架之後的第二個月就沒再寫了,硬是靠著存稿吃了兩個月全勤。

不信的可以翻一翻討論區。

心中也有了一個大概。

如果再寫的話應該會是這樣:

後期雖然騙自己,想辦法去圓,但命格就是命格,不應該像技能一樣,隨用隨取,還立即生效。

這些都是毒點,是勸退讀者的地方。

還有個問題,就是沒有大綱。

讓讀者很難帶入。

所以說,這本書撲街是應該的。

晚上睡不著的時候,也會構思竊命格這樣的題材應該怎麼寫。

首先題目是《黑暗修仙世界裡的竊命者》

世界觀處處充斥著「吃人」二字。

妖魔吃人、修道者養蠱,人族看似強大,鎮壓四方,但天資聰穎之輩皆是鼎爐。

強者恆強,底層修道者永無出頭之日。

而這些人,走的越遠,越接近世界真相,就離被獻祭越近。

隻有在這樣絕望的、相互算計的世界中,出現竊命者,才不影響讀者的感官。

否則,雙標必然存在。

另外金手指也得改一下。

不能是具現化後,直接摘取,那樣還是遊戲,不是命格。

而主角的金手指是簽訂契約,凡是與他簽訂契約的,主角就可以獲得對方的一段命運。

但有個限製條件,我叫它:「欲竊其命運,先還其罪債。」

舉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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