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結與新書(1 / 2)
這本書,或者說這個題材,作者寫到一半的時候就已經發現不對勁了。
主角這種金手指,就不能在和平的修仙世界,隻有在妖魔橫行、黑暗自私的世界觀中,才能不讓讀者反感。
剛開始還刪了,怕影響吸引讀者,後來索性不管了。
作者沒事就上去看看,到底有多少人罵我、罵主角,也算給自己一個鞭策。
另外,金手指也存在很大問題。
本想著有點起色的話,就繼續寫下去,可兩個多月過去了,非但沒有好轉,反而越來越差。
這是作者正是發表的第三本書。
這本也好不到哪去,但至少有讀者了。
《我能竊取他人命格》題材是作者的靈光一閃,但世界觀、劇情、人設以及節奏可以說是一塌糊塗。
第一本30萬,沒簽約。
第二本50萬,0訂閱。
其實這本書從上架之後的第二個月就沒再寫了,硬是靠著存稿吃了兩個月全勤。
不信的可以翻一翻討論區。
心中也有了一個大概。
如果再寫的話應該會是這樣:
後期雖然騙自己,想辦法去圓,但命格就是命格,不應該像技能一樣,隨用隨取,還立即生效。
這些都是毒點,是勸退讀者的地方。
還有個問題,就是沒有大綱。
讓讀者很難帶入。
所以說,這本書撲街是應該的。
晚上睡不著的時候,也會構思竊命格這樣的題材應該怎麼寫。
首先題目是《黑暗修仙世界裡的竊命者》
世界觀處處充斥著「吃人」二字。
妖魔吃人、修道者養蠱,人族看似強大,鎮壓四方,但天資聰穎之輩皆是鼎爐。
強者恆強,底層修道者永無出頭之日。
而這些人,走的越遠,越接近世界真相,就離被獻祭越近。
隻有在這樣絕望的、相互算計的世界中,出現竊命者,才不影響讀者的感官。
否則,雙標必然存在。
另外金手指也得改一下。
不能是具現化後,直接摘取,那樣還是遊戲,不是命格。
而主角的金手指是簽訂契約,凡是與他簽訂契約的,主角就可以獲得對方的一段命運。
但有個限製條件,我叫它:「欲竊其命運,先還其罪債。」
舉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