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節 初建軍(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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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事務安排就緒,由管家張伯安排家中熟練的買手坐船往澳門購買二千杆西洋燧發槍及購買鍾,再有延請製槍、造炮、煉鐵的技師等,覺得合適的就連炮都買了。

燧發槍,由1547年(16世紀中葉)出生在槍炮工匠、鎖匠和鍾表匠家庭的法國人馬漢發明,在轉輪火槍的基礎上改進而成,取掉了發條鋼輪,在擊錘的鉗口上夾一塊燧石,傳火孔邊設有一擊砧,射擊時,扣引扳機,在彈簧的作用下,將燧石重重地打在火門邊上,冒出火星,引燃火藥擊發。大大簡化了射擊過程,提高了發火率和射擊精度,使用方便,而且成本較低,便於大量生產。

17世紀中葉,很多歐洲軍隊普遍裝備燧發槍,一直1848年,足足裝備了200多年。

當其時,顏常武隻能現買。

好在有澳門!

公元1553年,葡萄牙人進入澳門開始經營,這是東西方文化、經濟交流的一個重要窗口,葡萄牙人把火炮火槍鍾等物資運到澳門販賣,再組織運回茶葉絲綢瓷器以牟利,很歡迎貿易。

「你才五百人,卻要準備兩千枝槍?」張伯提出疑問道。

「槍是用的,會用壞的,多多益善!」顏常武含糊地道。

開局有錢就是好,顏常武很清楚要想士兵開槍打得準,就要多練!多開槍!

二千支槍,多哉呼?

不多也!

況且以後擴軍要用,今天五百人,顏常武雄心勃勃,明年就是五千人,爭取!

……

招兵的貼子發出去了,貼子上聲明待遇是普通士兵待遇為月入二兩銀子,年底發雙糧,兵營裡吃飯不用錢,每十天休息一天!

這價碼可不低!

明代的物價(銀兩)是地每畝二兩,肉每斤一錢五分(肉價不低,所以民眾難吃到肉),教私塾的先生每月束脩為一兩,普通民眾三口之家用度為一兩,而那時期收入如皂隸的工食銀子年不過12兩,鋪兵10兩,翰林院門子收入也是10兩。

還有一個隱性收入,那就是吃飯不要錢。

按照顏常武的決定,至少補貼八兩銀子進去,不但要吃得飽,還要吃得好。

加上其他支出,這位顏大少養一個兵要五十兩銀子打上。

朱元璋為了省錢,要衛所兵一邊耕田一邊服役,支出確實低,也是社會風氣。

有明一朝,看不起軍隊士兵,收入低是必須的。

陳衷紀和洪升反對,張伯反對,其他人看笑話:「顏大少果然有錢!」

不過這位顏大少不改初衷,說:「看我的名字!」

常武!

得,大家無話可說,銀子是你的,愛怎麼花就怎麼花唄!

招募身家清白、無不良癖好的健壯之士,進行跑步、舉重的測試,五百人一天成軍,皆強壯的棒小夥子,曰為「北港兵」。

名字有點惡俗,但沒辦法,格局低嘛!

你不能來什麼虎豹營、陷陣營、飛虎隊,一個化外之地,官府都不承認你的,敢這麼高的13格,徒惹人笑。

統領就是顏常武,設五個百夫長,乃鄧天彥、顏樂、顏典還有陳喬、洪熙官。

洪熙官是洪升的兒子,叫做洪官。。。瞧父子倆名字一個叫「升」,另一個叫「官」,聽得顏常武和其他人嗬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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