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 管天管地管空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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枷:一種方形木質項圈,一般很重,以套住脖子,有時還套住雙手,作為懲罰,強製犯人戴枷於官衙門前公開示眾,以示羞辱使之痛苦。

一旦下令,差役如虎似狼地將那個撞正槍口的屋主給帶走!

其他人?

敢說個字!

他們有的畏懼,有的仇恨,但不管恨也好,害怕也好,殊不知顏常武的心中在翻江倒海般的折騰:原來,少說多做,也用在刑罰上啊!

或許,民主很難辦!

你要是讓他們說,永遠是他們有理,想說(念shui)通他們,別指望!

做不到讓他們敬,那就隻能讓他們畏了!

這是他頭一回使用暴力對付民眾,是對他多年以來受到的法治的嚴重顛覆!

上位者口出天憲,不經審訊,就能任意處罰民眾,而民眾哪怕不服,也不敢反對!

他暗自警惕,但是不得不承認,這是最快最有效的方法。

他明白了什麼叫做「民心如鐵,官法如爐!」

以後,得按上位者應有的行徑去辦事,心軟不得。

……

第一個倒黴鬼被押在「行政中心」前枷號,法外開恩,沒讓他跪地被枷,但放了個木籠子將他裝進去枷號。

這下轟動了北港鎮,吃過晚飯的鎮民們都跑來看稀奇,那個倒黴鬼簡直羞愧欲死!

當大夥兒聽聞是「修路修到他屋子,他阻擋修路,結果被大龍頭判處枷號!」時,大夥兒都有點不信。

可是事實擺在大家麵前,容不得大家不信。

這下,大家說起大龍頭,說「那個小孩」的人就少了,漸漸沒有了。

……

北港鎮各項措施推行,尤以城管條例讓民眾不習慣。

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丟垃圾、牛馬羊不得入鎮(不經允許)、有序排隊等等。

民眾根本沒有此觀念,從來沒想過官府管得這麼嚴格。

按規定:

先進行一周的勸告期,期間觸犯的隻被警告,不被處罰。

之後觸犯者罰銀一兩,或者判罰社會服務(主要是掃地十天),算是試行期,時限一個月。

正式實施是罰銀十兩(等於許多人一年工資了),或者判罰社會服務令三十天!

要是明知故犯,比方說某人有錢,連吐十泡口水罰銀百兩對他是小兒科,得,送行政中心前枷號三天或者更多時間!

結果呢。

在起初一星期的勸告期裡,城管們苦口婆心地勸說,犯事的民眾一離開,即開吐。

垃圾照樣亂甩,說了也是白搭。

一星期之後,行政中心差不多所有的官吏加上城管,統統上街執勤,捉拿敢違反城管條例的民眾。

這下熱鬧了!

一個七十多歲的老婆婆,吐口水被捉了,她老態龍鍾的,耳聾口拙,說得差役們犯了難。

然後一個帶孩子的小媳婦,上街亂丟垃圾,差役一說,孩子大哭大鬧,差役們手足無措,旁人在看熱鬧。

一條大漢,吐了口水,被罰銀一兩,爽快給了,走二步又來一口,見差役來聽,他快跑,差役們在後麵追喊著「別跑!」

有個後生,吐了口水,被罰銀一兩,無錢,被判掃街,他覺得丟臉,賴皮地不肯走。

……

一天的街道情況向顏常武和陳衷紀匯報,聽到「很熱鬧」,陳衷紀憂慮地道:「我們是不是管得太寬了!」

以前的縣城管治,還從來沒有管到這樣的情形,民間有組織打掃,僅此而已,許多地方都是髒亂差,縣鎮上汙水橫流,垃圾處處,蒼蠅成片的亂飛,還有那豬、牛、狗、雞到處都是,有的街道簡直就是大垃圾場!

這一幕在各個城市比比皆是,中外概莫能免,大家都習以為常,從來沒人說過什麼。

連口水都不給吐,陳衷紀說了:「大龍頭,外人說我們管天管地管空氣,什麼都管……」

改變已經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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