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200萬買個冠名,值了!(2 / 2)
看來上次羅林的玩笑把黃占嚇得不輕。
羅林笑笑:「放心,我哪次不是拿出好歌上節目的?」
「嗯,任陽冰你還記得嗎?上次退賽那個歌手,他最近聯係我,想要進半決賽,他上麵有關係,我不答應吧,有點不合適,答應他吧,他上次剽竊,我真不想這樣的人還混進來,搞壞我節目名聲。」黃占看樣子有些為難。
任陽冰?
羅林想了想,才想起來,是那個富二代啊!
「既然不答應不合適,他不是有錢嘛,讓他當個聯合冠名商。」羅林眨眨眼睛。
「聯合冠名商是什麼?」香江雖然經濟發達,但此時的娛樂業也沒有21世紀這麼多花樣。
「你想想,立淨洗衣粉在咱們節目沒火的時候冠名的,隻花了40萬,現在咱們節目火了,你就多要點贊助費……」羅林對著黃占一陣嘀咕。
「啊?跟他要200萬?!」黃占嚇了一跳。
別說tvb沒有這種贊助費的說法,整個香江都沒這樣過!
「現在是商品社會嘛,你的思路得跟上時代發展,再說了,把節目做好,你再來個《我是歌手》第二三四五季,穩賺不賠。」
在前世的記憶中,《我是歌手》的冠名商可是花了217億!
這200萬算什麼?
想走後門進節目,好說啊!
掏錢就行!
正好《我是歌手》的音樂設備需要升級,有了錢什麼都好辦,節目還能更好看!
想參加就參加唄。
羅林對任陽冰這種人根本就沒放在眼裡。
「行啊你師傅,200萬就這麼輕鬆到手了,哈哈!」黃霑很佩服羅林的商業思路,沒想到他在商業方麵還這麼有能力!
等錢到位了,可以把設備再換成國際先進的,舞台也更新一下,工作人員的盒飯也可以吃的好點了……
「不過任陽冰這次是沖著你來的,他揚言要打敗你,當《我是歌手》的冠軍,你要小心了。」他提醒羅林道。
嗬嗬,一個小小的任陽冰,羅林還真不在乎。
有本事就上唄!
與此同時,任陽冰已經買好了歌。
這次全程都是他自己做的,絕不會再出現上次的情況!
他相信黃占看在他父親的麵子上,不會不同意自己參加半決賽。
別說半決賽了,就算是決賽,他想進都能進!
別管是《我是歌手》,還是賀歲檔的電影,他都要壓羅林一頭!
正在這時,集團秘書進來了:「任少,黃占導演那邊我們聯係好了,他有一個條件。」
「什麼條件?說!」隻要能壓倒羅林,他在所不惜!
秘書頓了頓:「他說我們可以用集團旗下的產品冠名節目,費用是200萬。」
200萬?
任陽冰一愣,七十年代的200萬,這麼大的數目,他真不敢輕舉妄動。
「現在《我是歌手》節目因為羅林很火爆,據我所知,其他企業開出的價格基本在100萬左右。」秘書說道。
比市場價高出100萬?
任陽冰咬咬牙:「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