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我有一壺酒,當值十萬錢(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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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文一口飲盡,不意烈酒入喉嗆得麵紅耳赤,憋著半晌的氣,待他緩緩一口吐出,寒冷的天氣裡竟是一口白練般的氣。

那張大戶不由奇道:「這是好酒,你這小郎怎地不飲?」

李寇遞去第二杯酒道:「一路逃難時時警覺哪裡敢貪杯,我也不愛這物事。」

張大戶惋惜至極:「這神仙物件兒怎可有人不愛?!」

搖著頭,他一口酒,當時閉住氣半晌才在舌尖上打個轉,徐徐飲下後,將那酒杯遞過去,邀道:「這好物件兒,你且留著,不要飲,一發售於我,必不虧待,如何?」

李寇臉上有些許笑容,舉手中酒瓶道:「我有這烈酒三瓶,與這琉璃盞,一發售你,你當開價幾何?」

李寇又將那玻璃瓶放在火盆邊上,便是靠近了也不見變形。

張大戶瞠目結舌,他家倒也有幾個琉璃盞,也有自西域傳來的淺色琉璃盞,隻是從未有敢靠近炭火的,熱水也不敢注,何曾見過這般粗暴對待也不見炸裂的?

他又見李寇將酒瓶投入火中,須臾提起時,酒瓶燙手,依舊不裂,一時心動至極。

隻是朱文心中不舍,他隻當那物件兒是李寇真家傳寶物。

李寇目視朱文暗暗搖手,要他莫來阻攔。

他起身抱著那酒瓶,作猶豫狀,而後一咬牙,將酒瓶塞在朱文懷裡,朱文手忙腳亂連忙緊緊裹在軍大衣之內,就見李寇繞去橋墩後,眨眼又去兩個空無一物的琉璃杯,滿麵不舍走出來。

那是兩個黃桃罐頭瓶子而已!

「一發售你,絕不找回,張大戶開價幾何?」李寇目視張大戶道,「若到天明,我徑尋其他大戶……」

「作價十萬,一發都賣我!」張大戶一咬牙一跺腳,作肉疼模樣。

李寇倒也不知這價合適與否,於是目視朱文問他看法。

朱文一言不發,將那酒瓶與罐頭瓶一起收起,塞在李寇衣服底下,隻說:「待天明,尋個駔儈,沽了價,還他十萬權當謝這熱湯火炭的恩情便是。」

李寇眨眼,意為這物件兒價值不在十萬之下?

那張大戶當時急了,當即道:「好物也須售於識貨的,何必糟踐在牙人手裡?你卻不知,這渭州有幾家《牙保法》庇護的?倘若撞見個黑牙,你又何處討個公道?」

他目光頗貪婪,盯著李寇手中那罐頭瓶,片刻橫下一條心,道:「琉璃盞易碎你也不好攜帶,你需大錢過活,我要這琉璃盞自有用法,隻是作價太高,我如何消受得起?」

贓快又是什麼?

李寇倒是勉強聽懂了。

這駔儈當時這時候的中介或者中介所,也就是他能聽懂的牙人,朱文乃是讀書的自然說的是書麵語,這張大戶看是個精明的商人,自然說的是口頭語。

隻是這宋朝竟有了保護牙人的法律了?

「如此看來,小妹並不是很喜歡的那位宋吹吳老師倒也沒有全然胡吹大氣。」李寇心中想道。

那張大戶又氣道:「果然要沽,縱有個牙人作保,你這酒乃是家傳的,一無官府審準,二無正店作保團社說情,我家正店不收,哪個腳店敢要?」

李寇暗暗記住,這人所謂正店當是有釀酒資格的酒店或者酒廠?

那麼這腳店就該是沒有釀酒資格的酒店?

如此算來正店便是可以釀酒售賣的酒店,腳店便是尋常小酒店了。

腳店賣酒須向正店購買方可。

至於這社團,他倒是能聽懂。

不是酒行裡的比如聯合會之類的組織就是壟斷售賣酒的資格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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