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夏公本紀】(三):公廁侯(1 / 2)
先祖自幼聰慧過人,無師而自通偵查之術,雖老亭長亦不能及也。先祖見投書有疑,當即召集眾人,列出七條為何之問,通過辨識字跡與研究黃梨木質地的信簡等線索,於朝陽裡成功捕獲投書人。
投書人並非朝陽群眾,而是朝陽裡公士,名去疾。先祖陳明事實,季嬰危言恐嚇,東門豹展露肌肉,小陶點頭不語,去疾泣而下拜,告知先祖事實真相。
原來,去疾暗中得知朝陽裡裡監門勾結外人盜墓斂財一事,想要舉報又懼怕裡監門報復,遂出此下策。
去疾望先祖看在妻、子貧弱上不予追究己過,先祖允之,攜東門豹、利鹹、小陶三人前往墓地之處。先祖準備充分,設計捕捉趁夜趕挖盜洞的江陵公士猩以下盜墓賊六人,東門豹孔武,以一當十,群賊乾不過豹,亡亦躲不過陶之弓弩,遂束手就擒。
朝陽裡裡監門伯毋聞詢前來接應,妄圖欺騙先祖將同夥交予他手,先祖冷笑不語,將其一同擒獲,案破。
後縣中吏員順著贓物一路追查,先後有20餘名盜墓賊落網,南郡諸縣盜墓猖獗之風氣遂有所抑製。
而先祖因破獲裡監門監守自盜案,加上當場擒拿賊寇、繳獲贓物的功勛,升爵上造,得20金。
先祖賞罰分明,按功績為自己和部下分配賞金,胡陽亭眾喜之,先祖胡陽亭長的官職也得以被正式任命。
然,秦律並無匿名投書有功減免罪責之條款,公士去疾事發後被罰兩盾(四千錢)。去疾家貧,無力支付,按律應罰為苦役。然!去疾家中止病妻、幼子,若為勞役,家室必遭裡監門家人報復,恐難幸存。
先祖聞此,將自己所得之金盡數取出,代去疾補清欠款,去疾不願白得先祖恩惠,立下借據契卷,羞而奔走,先祖追至鬧市,當街焚燒借據契卷,立誓分文不取,知曉內情的民、賈們見狀無不拍手叫好,先祖慷慨好義之名亦自此滿縣皆知。
幾日後,先祖姊丈領得郡中賞賜,欲搬入縣裡為工師,先祖一同前往,改進踏碓,與姊丈共飲甜漿米酒,先祖甚喜此物,豪飲數碗而不醉。
又幾日,先祖甜癮發作,難捱矣,茶飯不思,見淑女亦不思。
然糖價甚貴,為製糖榨糖,先祖以十畝林地試種諸柘(甘蔗),建議兄長衷使用堆肥法積攢養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