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我愛讀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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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潘龍肯賺「小錢」,那班力特老板自然不會攔著他。不僅不會,他還幫潘龍介紹了幾個工作。

第一個工作來自於住在旅館樓上的作家盎歇,這個矮人雖然是個牧師,有些實力,但其實卻相當的孱頭。在距離這裡不遠的路上,他讓一個食人魔給打劫了。有趣是,那食人魔沒有殺死他,而是隻搶走了他的月要帶。

「簡直讓人無法相信!」潘龍找他了解任務詳情的時候,這個矮人吹胡子瞪眼睛地大吼,「他竟然對我寫的書毫無興趣,而隻想要我的月要帶!太過分了!」

「相比被打劫,你更加憤怒的是,那食人魔對你寫的書毫無興趣?」潘龍饒有興趣地問。

「當然!寫作是我的生命!他竟然否定了我的作品,這僅次於要殺死我啊!」

「那麼……你希望我怎麼辦?」潘龍問,「把你的月要帶搶回來?」

「當然!最好還要狠狠地教訓它!讓它知道看不起一個作家,是何等嚴重的錯誤!」矮人大叫,「我會付你一筆錢的,雙倍於它腦袋的價錢,100金幣!」

潘龍想了一會兒,問:「如果我能夠做得更多呢?」

矮人疑惑地看著他:「什麼意思?」

「比方說,如果我能夠把它抓來,讓它當眾承認錯過了一本偉大的著作,並且誠懇地閱讀你的作品並感動到流淚……你能夠多給我一些報酬嗎?」

矮人用看智障的眼神看著他:「食人魔不識字。」

「唉?那你為什麼要生氣?它不識字,要搶你的書也沒用啊。」潘龍覺得自己有點無法理解這矮人的思維方式。

矮人用更加看智障的眼神看著他:「它識字不識字,跟我生氣不生氣,有什麼關係?」

潘龍閉上了嘴巴,他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弄錯了什麼。

等他來到樓下,看到正和酒客們相談甚歡的班力特老板,他覺得,自己應該沒弄錯。

「老板。」他湊到班力特身邊,低聲問,「你那個同胞——就是被搶了月要帶的那個。他的腦子是不是……」

班力特秒懂了他的意思,給了他一個很含蓄的笑容:「潘,你知道,盎歇他是個牧師。」

「牧師怎麼了?」

「牧師呢,隻需要感知神就行,他們不需要思考太復雜的事情。」

潘龍仰麵看天,默默無語。

(我特麼簡直在冒傻氣!)

他決定不急著去完成那個沒有腦子的混賬矮人的任務,而是回一趟昨天夜裡大戰的樹林。

那裡也許還有可以打掃一下的東西。

問班力特老板借了一個很大的背包,他趕回了樹林。

遺憾的是,之前戰鬥的痕跡雖然還能找到一些,但那些可以被拿走的戰利品卻已經都沒了——大概無非是地精或者別的什麼東西,把它們都給拿走了。

樹林裡麵,隻有那輛空盪盪的馬車還停在路上。

他思考了很長時間,最後自己充當馱馬,把那輛馬車拉到了友善之臂旅館。

「你覺得我是應該賣掉這輛車呢?還是應該買一匹馬?」他問。

班力特老板回答:「這種輕型馬車不值錢,你想要買的話,15個金幣左右就可以買輛新的。而買一匹馬需要75金幣,你還要買不少豆子,給馬在路上吃。」

潘龍愣了一下:「這輛車不值錢?」

「當然,值錢的是四輪馬車,雙輪的不值錢。」

「大小差很多嗎?」

「不僅僅是大小的問題,製造難度也不同。這個我也不是很懂,但價格我是知道的。四輪馬車一般一輛車加上兩匹馬,需要250金幣左右。而這種雙輪車,你如果買一匹稍稍好點的馬,比方說一百金幣左右的,讓人家送一輛車都可以。」

潘龍嘆了口氣:「這麼說,我這麼辛苦把它拖回來,就隻賺了15金幣?」

班力特給他潑了盆冷水:「正確地說沒有15金幣,因為如果你要把它賣給我的話,我最多隻能出5個金幣。」

潘龍被這誠懇的話氣樂了:「那我還不如買匹馬算了!反正我也需要馬車!」

「對啊,我也是這麼想的。」班力特笑了,「我這裡正好有幾匹矮馬,雖然樣子不夠威武,但是用來拉車肯定足夠了,而且它們還不挑飼料,一般吃草就可以了。有興趣嗎?一匹隻要35金幣,附贈全套馬具。」

潘龍沉默了一下,問:「老板,你是信仰財富女神的嗎?」

「不,我和我老婆都信仰知識之神。」

「那你真是入錯行了!」

雖然這樣批評,但潘龍最終還是買了一匹矮種馬,那匹又矮又壯其貌不揚的灰馬,連同一套馬具,再加上兩袋豆子,以及一張短弓和五袋箭,還有一頂帳篷,一些乾糧、水袋之類,再加上一套有些舊的開鎖套裝,總共一百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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