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夜店(1 / 2)
林藝卯用力抓著頭發!
在這麼下去,他非得掉頭發不可!
坐在家裡始終是無法進行創作的,偏偏懶狗又不想出門……
就硬想!
要不……去放鬆一下?
去哪裡好呢……丫頭們都在跑通告,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
「fall fall fall fall fall fall fall fall falling U~」
有完沒完!
林藝卯看了看電話號碼,還是剛才那個自稱金光洙的。
想了想還是接了。
「喲普塞喲~」
「是藝卯xi嗎?我是社長,金光洙。」
(你說是就是咯,不管他真假,反正自己現在攪破腦汁也想不出什麼。)
他心裡吐槽道。
「啊,金社長,你好你好,請問你是從哪裡拿到我的手機號碼的?」林藝卯也很奇怪,按理來說公司是不會泄露他的私人號碼的。
金光洙愣了愣,沒想到林藝卯上來就是質問他從哪裡得到的他的手機號碼……他和素妍xi不是親故嗎?
「那個……是我叫素妍xi給我的。」
「素妍?」
林藝卯隨即反應過來,素妍跟少女時代現在還有聯係,可要到自己的號碼怎麼不跟自己聯係呢?
「哦,原來是素妍給你的,請問你找我有什麼事嗎?」
「是這樣的……吧啦吧啦……」
林藝卯聽著電話點著頭。
金光洙說得很明白,就是看中他的音樂才能,花高價錢想請他幫旗下的藝人寫歌。而對象,正是林藝卯之前提到過的t-ara。
林藝卯覺得這人有病。
不說自己跟他不熟,公司之間也是競爭關係,自己我根本不懂Ko!歌曲和舞曲還是有差別的好嗎?甚至自己跟t-ara除了仁靜和孝敏之外的其它成員麵都沒見過!
還花高價請自己寫歌。
我像是那種缺錢的人……
「1億韓元一首歌,你看行嗎?」
「什麼時候帶我跟t-ara見見麵,我想先確定她們的風格……en現在方便嗎?」
其實林藝卯覺得還是有合作的機會的。
「這幾天恐怕不行,她們都有通告。過幾天我給她們調整了通告之後再聯係你。」
「好。」
「對了,金社長,你知道江南附近哪裡的音樂氛圍比較濃厚嗎?」
金光洙作為社長,既然能幫t-ara挑出那麼多好歌,應該對音樂是比較熱愛的。
「音樂氛圍濃厚的地方嗎……」
金光洙扶了扶眼鏡。
「夜店?」
林藝卯:……
「沒有別的事我先掛了。」
「嗯。」
林藝卯揉了揉眉尖。
夜店可真是一點毛病都沒有。
…………
Hollick夜店,位於首爾市JN區的論峴洞,論作為最為正統也是最為高端的一家夜店,因為它周邊有許多大大小小的娛樂公司,三巨頭之二的SYG,嶄露頭角的……在這裡經常能夠看到一些藝人的出入,甚至經常有藝人會上台客串DJ,現場為自己打歌。因此Hollick的人氣在整個首爾都高居不下,在還沒有正式開業的時候,門口就已經聚集了不少穿著時尚的各類人群。
戴著從傑西卡臉上搶下來的墨鏡,做了簡單的偽裝後,林藝卯大搖大擺的走了進去。
為了盡量少被人看見,林藝卯專門定了個比較偏僻的卡座,但是位置較高,能夠清晰的看到舞池全景。當然,這種卡座的價格比起普通卡座價格高許多的。
每個夜店都有這種卡座,因為有的客人又不想被人打擾,想感受夜店肆意的氛圍,又想享受那種高高在上、眾人皆醉我獨醒的逼格。
Hollick這種卡座共設有兩個,分別在左後、右後兩角,視野非常的好。
還真是「音樂氛圍濃厚」啊,不光音樂氛圍,荷爾蒙氛圍也相當濃厚呢。
坐在包廂裡,這會兒是晚上九點,一般的夜店要到了十一點才真正的開始高潮,據說偶爾會有一些「保留」節目。
所有音樂都是有共通之處的,電音早已發展成音樂種類中不可或缺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