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慘死街頭(1 / 2)
第3章慘死街頭
原主起先是不同意的。
兩人扯了證擺了酒,又生了兒子。
男主要去上大學的時候,原主死活不同意,說人家畢業就進廠上班了,一個月能掙幾十塊。
男主非要去上什麼大學,一上就是四年,有什麼用?
為了不讓男主去上大學,還差點把男主的通知書給撕了。
後來,男主上了大學會後,經常寄錢回來,這些錢都被原主攥在了手裡,原主這才稍稍滿意。
原主一直在等,等著男主大學畢業,在大城市裡找個工作,買個房子,再把她接過去住。
到時候,她也是城裡人了。
現在好不容易等到男主畢業了,眼看著夢想要實現了,男主卻要離婚,她怎麼可能同意?
扯皮了好多天事情還沒個結果,最後還是男主答應給原主一筆錢,原主這才答應離婚。
但原主有個要求,她的兒子裴璟她要帶著。
倒不是原主多愛這個兒子,事實上從孩子出生,原主就沒管過。
原主之所以要帶著兒子,是因為她聽說,孩子跟著媽媽,爸爸是要給撫養費的。
她為的不是裴璟,而是每個月的撫養費。
因為不答應原主的要求,原主就不同意離婚,最後男主還是同意了。
兩人離婚之後,原主拿著男主給的錢,帶著裴璟去了縣城。
租了個房子,每天到點就去街上吃飯,一日三餐都在外麵解決。
原主的飯量大,又喜歡吃好的,還要買布做新衣服。
男主給的錢雖然不少,但不過小半年,就被她給敗了個精光。
因為交不起房租,被人從房子裡趕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