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抱劉繼芬(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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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就不便於透露了,這關係到明星的**,我要是胡說八道會被人家告上法庭的。」

「你這是胡說,淼淼!他就是胡勒。」

「胡說啥呀!本來這首歌就是寫給劉繼芬的,後期劉德華要發歌的時候覺得這句歌詞沒什麼意義就改成了保留幾分。」

萬帆一頓瞎解釋。

兩個女孩貌似被唬住了。

但是讓萬帆鬱悶的事情發生了,兩個女孩對劉繼芬的興趣沒超過三秒,一轉臉倒是對他的嗓子發生了興趣。

「哇!沒想到你的嗓子和劉德華的嗓子好像呀,你把這首歌完整地唱一遍好不?」李梅首先提議。

「對對!你唱歌的聲音確實像劉德華。」

像啥呀,那是學的。

萬峰是沒準備唱歌的,但是李梅在小窗戶裡抓住他的一支手臂,韓淼更是跑到外麵抱住他另一隻手臂,不唱一遍不讓他走。

看在手臂被韓淼某個部位蹂躪的份兒上,萬帆就把謝謝你的愛完整地唱了一遍。

他的嗓子還是相當不錯的,上一世卡拉OK時興那些年,他在家鄉也算是小有名氣的民間歌手,還走過草台班子的。

那年紅崖舉辦農民歌手大獎賽,他可是上過台領過三等獎的。

得一等獎的那個家夥還上過後期央視的《星光大道》,他冒充在家是賣豆腐的。

一曲唱吧,兩個小丫頭給萬帆熱烈鼓掌。

「劉德華的歌你還會唱什麼?對了!一起走過的日子!」

「餵餵!我說兩位妹子,你們不會是拿我當賣唱的了吧?就是賣唱的你們是不是也得給倆錢呀?」

「就唱這一個,錢沒有,唱完給你方便麵吃。」

萬帆這個心累,這特麼是哄小孩嗎?一包方便麵才幾毛錢呀。

在康師傅還沒出現的時候,華豐三鮮伊麵才三毛一包。

就是京城當地產的方便麵也貴不到哪裡去。

不過有毛不算禿,螞蚱腿也算有肉,一包方便麵也將就了。

「那說好了,就唱這一個。」

萬帆清清嗓子:「如何麵對曾一起走過的日子」

韓淼和李梅傻眼了,這貨竟然還會唱粵語!

內地人唱粵語歌要從幾年後的B安也就是被民間叫北洋樂隊的黃家駒開始,此時還沒人學唱粵語歌。

因此當萬帆唱出原版的《一起走過的日子》這兩個女孩是真的相信萬梓良是萬帆他二叔了。

當萬帆唱完最後一個音符,兩個女孩把巴掌都拍紅了。

「哇!想不到你連鄉港話都會說,看來萬梓良真的是你二叔。」

「當然了,這些歌就是我二叔教我的。」某人馬不知臉長,一點都不羞愧。

兩個女孩眼裡射出了崇拜的目光。

說話要算數,韓淼就從抽屜裡拿出一包已經開口的方便麵遞出小窗戶。

「我說水妹子,沒有方便麵就算了,你把老鼠啃過的方便麵拿來糊弄哥!你的良心不疼嗎?」

「瞎說!哪裡來的老鼠,這是我啃」韓淼及時剎車。

你啃過的也拿給老子,這不等於間接接口勿嗎?

韓淼大概也想到這一層,又把方便麵縮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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