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李言的心願〔求票〕(1 / 2)
身為裁判,他自然對所有相關條文都極為清楚。
關於擂台戰,有著這樣一條規定。
當車輪戰時,若擂主連續勝利三場,將有全力挑戰所有參賽選手。
若擂主在此戰中獲勝,將無視其他附加條件,直接取勝;若擂主失敗,則按照相關規則繼續進行擂台戰。
(注:此條規則適用於所有形式的擂台戰,並且具有最高優先級。)
最高優先級,意味著淩駕於所有規則之上。
隻要有人提出,情況合理,那就必須被執行。
當裁判解釋完這條規定之後。
整座操場上鴉雀無聲,所有人都被秦鳴的選擇震驚到了。
片刻過後,觀眾席上猛然間爆發出沖天的歡呼。
「秦鳴!牛逼!」
「草草草,最終擂台,他竟然要一打七?」
「秦鳴!老子以後再也不黑你了!」
一打七!
秦鳴竟然要在這個最終擂台上,同時挑戰所有選手!
這瞬間,整個學校都沸騰了!
他們留在這裡為的是什麼?
就是為了看一場酣暢淋漓的戰鬥!
可他們看到了什麼?
金錢收買、預謀暗殺。
一群二代慫的一批,連登台都不敢!
哦,王家的那位少女不算。
看看,你們一群人連個小女孩都比不上。
真給老爺們丟人。
看台上,招生老師們互相看了看,眼中一片迷茫。
這
情況怎麼變成了現在這個樣子?
有這條法文?
「一群酒囊飯袋。」
第一學院的女子深吸口氣,開始解釋。
「這條法文存在很久,是為了維護擂台戰公平公正,尤其是車輪戰。」
聽到女子開口,所有人都安靜下來,仔細聽著。
「畢竟在擂台戰中,車輪戰最為特殊,對待最先登場的選手極為不公平。」
「為了盡可能抹平這種差距,所以才會有這條規則。」
「隻要擂主連續獲勝三場,就有權利同時挑戰所有選手,獲勝,就會獲得最終勝利,其他附加條款全部作廢。」
「也就是說,隻要秦鳴打敗在場所有人。」
「那他就是最後的冠軍,即便對手有著失敗次數,也會直接作廢,被判做失敗。」
女子解釋完,眾人才明白過來。
「那這樣對其他選手是不是不太公平。」
有人小聲嘟囔。
畢竟每個人都有兩次試錯的機會,這樣一來,豈不是一局定輸贏?
「哼。」
女子冷哼一聲。
「擂主先是連戰三場,又是一對多取得勝利,這種碾壓姿態下,敗者還好意思亂吠?」
一對多被人乾掉,還是在對方多場戰鬥之後。
這種情況,沒人會質疑冠軍的含金量。
甚至,比正常情況下獲勝更加震懾人心!
「奇怪了,他從哪知道這條法文的?一般學生會研究這個?」
又有人提出質疑。
女子又是一聲冷笑。
「高二歷史課本上冊,近代法律發展史,著重提到過。」
「要不要我告訴你是第幾章第幾頁?」
「」
這該死的學霸還真是讓人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