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我可以入股(1 / 2)
駱馨妍的證件真多。
律師從業資格證,律所許可證副本等等,七七八八一大堆。
從這些證件看,駱馨妍不僅是律師,還是律所主任,自己開的律師事務所。
丁赫看過證件後,還給對方,但沒有開口的意思。
「我是學法律出身,本碩都是北都政法大學,實習、打工也是相關專業,。」
「去年夏天開始,我在盛寧市開律所,期間接了一些案子,有的還很棘手。」
「在這些案子中,有幾例是免費幫助弱勢群體,贏得了官司,也得罪了好多勢力。」
「今天被追殺,應該與幫農民工討薪有關,當初被告就曾讓人捎話,警告意味很濃。不過這僅是猜測,畢竟沒逮住凶手。」
「這事也怪我,覺著大白天肯定沒事,就把身邊人支走了,結果……」
「今天多虧了您,否則我最輕也得受傷。」
「咱們萍水相逢,您卻冒著生命危險施救,我十分感動。」
「我知道您不圖報答,可我總想表示一些心意,否則心裡過意不去。」
「當然了,您的救命之恩,我會終生銘記,並不會因為一次感謝就抹掉。」
駱馨妍說得很真誠,也很質樸。
通過這段講述,既回應了質疑,表明遭追殺並非私人恩怨,而是因為扶弱助困。
也告訴丁赫,救命之恩終生不忘,表達心意乃人之常情,不給對方增加壓力。
丁赫不禁暗暗感嘆,真不容易,很難得呀。
盡管不清楚駱亦民現在何處,但最起碼是副部以上。
駱馨妍身為高官女兒,沒有驕嬌二氣,反倒心懷蒼生,絕對高情商、有大愛,也和家庭熏陶有關。
本來自己已經離開,也沒有索取報恩的意圖,駱馨妍完全不必專門找來。即使以後偶遇,一句「我找得你很苦」,再抹兩下眼淚就夠了。
但她專門找來了。
丁赫相信駱馨妍的表述,這些內容與前世傳聞也非常口勿合,她就是純粹來表達謝意的。
按說這樣的品質,這樣的家庭背景,做自己的外援簡直太合適了。
隻是那樣的話,會不會顯得太勢利?
也容易令人起疑呀。
不過轉念一想,自己也並非忽悠她,而是拉她共同發財,互利共贏嘛!
駱馨妍看出丁赫有難處,於是微微一笑:「您不方便講嗎?」
「叮呤呤」。
正這時,丁赫手機響了。
看到是馬勇電話,丁赫做了個禁聲手勢,接通來電。
「丁老板,到了嗎?幾位?咱們邊吃邊聊,我定地方。」電話裡馬勇很熱情。
丁赫淡淡著道:「不麻煩了,何時到不一定。」
「不是說早就走上了嗎?別客氣,幾點到,我等。」馬勇極力表態。
「明天再聯係。」丁赫撂下這麼一句,掛了電話。
駱馨妍等了一會兒,問道:「您是遇上麻煩了吧?方便的話告訴我,也許我能幫上忙。」
丁赫沉吟了一下,說:「是這麼回事,我相中一塊地,但我擔心地塊有遺留問題。剛才打電話的,就是產權人,已經催我好多次了。」
「所以您一直拿不定主意?這個我完全可以幫您了解,保證不留任何尾巴。」駱馨妍主動接招。
丁赫問:「律師費、顧問費,怎麼算?」
駱馨妍笑了:「您真幽默,明知道我不會收的。」
「正因為知道你不收,我才覺得不好意思。你看這樣可好?你加入進來,咱們按股份分配收益,我也不必須難為情,你也實際幫了我。」丁赫提出了真實想法。
駱馨妍不由得警惕,這可不在預估情況之內,難道他知道了我身份?難道追殺戲碼會是雙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