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排他性代言合約(1 / 2)
還沒等兩位副書記再約時間,項援朝在會議間隙給出指令,可以進一步接觸,並劃定了合作底線價位。
方語接到賀海亮電話時,還想著找項書記說明情況,不承想書記已經在接待新一撥客人。
怎麼辦?
落實書記指示唄。
總不能等著書記忙完了過問,這邊根本沒進行吧。
但願劉翱不接受條件,合作不成吧。
方語帶著這樣的心態,又把丁赫批了個狗血噴頭。
然後喊來傅稀強,特意交待必須嚴格把關,絕不留一絲隱患,潛台詞就是「談不成也沒關係」。
傅稀強也理解方語的心情,在和丁赫共同見劉翱師徒前,專門囑咐:「你先和他們談,我最後再介入。」
丁赫當時也答應了,誰知一上來便泄了底:「這次挽留你們,多相處是一方麵,另一方麵是請你為合原市代言。」
「代言五年,代言費一千萬元。」
傅稀強一聽就傻了,丁赫一下子徹底交了底,我還能介入什麼?
項書記給的底線是,代言簽一到三年,絕不能超五年,費用一年不超二百萬。
劉翱師徒更是震驚不已,這給得也太高了,高得根本不真實。
要知道,現在隻是二零零一年七月,劉翱的成績還不夠亮眼,遠沒引起商家關注,全年的代言費也就幾十萬,而且還不全是現金。
這也導致訓練開支不寬裕,必須精打細算才行。
要是一下子能有這麼多錢,整個訓練絕對會更上層次,訓練效果也指定更佳。
「主要內容有哪些?」現場靜了足有五分鍾,孫韓平才代表徒弟發問,聲音竟然還有些顫抖,主要是心情太激動了。
丁赫說道:「具體條款稍後給你們,我先簡單說一下。」
「代言人需要做的是,利用自身影響力和人格魅力,為合原市開展推廣宣傳,包括但不限於,代表合原市與企事業單位等組織合作。」
「代表合原參加諸如演出、展覽、宣傳片等推廣活動,增強城市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在社交媒體上,發布合原旅遊推廣信息,為城市形象宣傳推廣助力。」
「參與城市推廣策劃與執行,有權為城市推廣提供方案建議,幫助提升城市品牌效應和社會風氣。」
「穿戴帶有合原推廣信息的服裝,使用合原的一些特色產品等等。」
「主要的也就是這些。」
「對了,代言費一年一付,上打款,這是慣例。」
劉翱師徒聽得很認真,也都覺得丁赫所提內容很正常,滿意程度幾乎爆棚。
「可以使用合原提供的東西,但不能與協會或主辦方要求有悖,不能影響比賽和參與其他活動。」劉翱提出了要求。
丁赫回答得很爽快:「這是自然。我們要給你提供廣闊的舞台,幫你宣傳推廣,自然會盡量提供便利,而不是限製。」
師徒二人更為滿意,覺得丁科長真是大貴人,喜悅之情溢於言表。
「為我們代言後,就不能給其他城市代言,排他性原則須遵守,這個你們肯定沒意見吧?」丁赫看似隨意地說
兩人當然沒意見,到目前為止,還沒城市找自己代言呢,好像其他體育人也是這種情況。
而且這麼一來,一旦遇到利用籍貫、出生地等關係綁架,想要迫使自己超低價代言的城市,自然就有了拒絕的借口。
「對了,為城市推廣責無旁貸,但不得影響我徒弟參加比賽,也包括主管部門組織的活動。」孫韓平又提出很重要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