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混戰即將結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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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暮皺起眉頭,顯然是聽到了胡隊長的喊話,準備迅速解決戰鬥。

「煙刀」

巴暮冷聲輕嗬,嘴裡的香煙加速點燃,煙頭冒出一陣滾滾青煙,瞬間將他整個人籠罩起來。

「噌」

不一會兒,巴暮從煙霧中快速沖出,雙手拖在身後,那滾滾青煙頓時依附在了他的雙手上,凝聚成2把青色雙刀。

西裝男子的進攻的速度極快,身後的雙刀被他拖出絲絲青煙。

但胡隊長也不是無能之輩,迅速反應過來,猛的往空中跳躍,雙手迅速在空中結印。

「庚水無限水彈!」

瞬間,空中的胡隊長迅速從自己的月要間掏出2把噴水手槍。

是的,就是那種小賣部5元一把的塑料噴水玩具手槍。

滯留在空中的胡隊長雙手快速的扣動著扳機。

「咚,咚,咚,咚」

天空中,頓時冒出無數枚水滴做成子彈,射向了地上的巴暮。

巴暮麵部略顯陰沉,青色的煙刀迅速擋在身前,雙手快速揮舞著,抵擋著天空中快速飛來的子彈。

「噹!噹!噹!」

「咚!咚!咚!」

巷子裡的眾人瞬間眼花繚亂,隻見巴暮揮出的煙刀快如閃電,在身前化作數百道殘影,根本無法看清他是如何抵擋住那些子彈的。

而被巴暮煙刀彈飛的水彈胡亂的擊飛在小巷的牆壁上,在牆上留下了密密麻麻的彈孔。

眾人看的膽戰心驚,迅速的撤離,為正在打鬥的二人留出近百米的空地。

「文誌,咱們倆和這個巴暮交手,能在他手下截走那個劉安心的幾率是多少?」曹家那名會使用明火的英雄問著旁邊觀戰的曹文誌道。

「很難,他的練體已經超過3級,掌握者,顧名思義他們早就已經徹底熟練掌握了自己的異能,如同自己身體裡與生俱來的某個器官一樣。

而我們英雄者隻能勉強的使用出自己的的必殺技,對自己異能的認知和掌握完全達不到人靈合一,而達到人靈合一的掌控者隨便使用一個技能,就具有我們現在必殺技的破壞能力」曹文誌陰著臉說道。

「唉,那我才剛剛成為英雄,離人靈合一遠了去了,怎麼辦,文誌,如果作戰部的人攔不住他,讓他跑了,我們還硬要截下那個劉安心嗎?」曹家那位明火英雄者微微嘆氣道。

「算了,他是教父的人,我們放跑他不丟人,等會兒隻要把何大東和剩下那2名年輕人留下就行」曹文誌陰沉的說道。

「那跑走的關林和陳悠悠怎麼辦?對麵那群好像是以前陳家戲園的老人物了吧,看樣子他們今天是過來死保何大東的。

雖然他們是一群普通人,但我們曹家也是萬萬不可動他們的,尤其他們今天是跳著英歌舞來的,動了他們那可就是犯了祖宗大忌!

而且日後若是要傳出我曹家濫用異能,傷及普通人,那我們曹家可就在光舟立不了足啦!」曹家那名英雄焦慮著說道。

曹文誌眯著眼睛,手指緊握。

《國家異能法》裡明確規定:

任何情況下,異能者絕對不能私自動用異能危害普通人的人身安全,否則將會剝奪能力,終身監禁!

如遇持槍,持刀殺人,搶劫,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為,異能者可以在選擇不傷及他人性命的情況下製服犯罪人員,但絕對不能導致他人生命流失。

意思就是隻要你是異能者,你無論怎樣都不能殺掉一個普通人。

這是對普通人的一種保護,也是穩定社會秩序的一種手段。

普通人的事,就應該用普通人的方法來解決。

而異能者之間的爭鬥。

國際上的管理製度,倒是比較鬆懈。

你們兩個有仇,雙方可以簽訂生死協議,死了,法律也不會追究。

而且,兩個異能者在沒有簽訂生死協議的情況下,進行決鬥,隻要不是出現惡意虐殺,傷及性命的情況發生,你們倆愛怎麼打,怎麼打,打殘都沒人管。

但不能惡意破壞公物,損害社會秩序,更不能傷及到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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