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 / 2)
一幫人和我相談甚歡,我偶爾喜歡幫助陌生人。
別看我這樣,其實我也經常給一些不認識的小孩子買東西吃。
即便是窮凶極惡的黑社會,隻要沒得罪過我;都可以友好相處。
但是,我從來沒有和誰走的太近;原因很簡單,我的邪惡,凶殘不值得讓別人學習。
簡單的說,就是我喜歡報仇。當然,不是報自己的仇。倒不如說,好像與我真正有仇的人都死了,所以我等於沒有仇人。至於你要是隨便對我說幾句不好聽的話,我倒是不會怎麼著,甚至也不會往心裡去。這樣不值一提的過節有資格被稱為「仇恨」嗎?
我最喜歡的是替那些經常被欺負,又不能保護自己的人報仇。
而且,哪怕他說隻要報復一分,我都會報復兩分,讓欺負別人的家夥痛不欲生。換句話說,就是欺負別人的家夥以前不管做了多少壞事,我都會加倍奉還,你過去如果打別人一巴掌,我現在會打你兩巴掌。
這還不嚴重,因為你不是個暴力狂,所以兩巴掌算輕的,不過是一個教訓。
如果你沒事就欺負別人,經常對別人動不動拳打腳踢。甚至長年累月都這樣,那我也會把這種報復加倍。
你不是喜歡長年累月的欺負別人嗎?那麼我會讓你自己以後也爽個夠。
有句老話是說,隻會欺負別人的家夥就不會善待別人,因為他永遠都不知道被欺負是什麼感覺,估扌莫著還以為自己在行善。
我想好好教教他,讓他自己也感受一下加倍的被欺負究竟會不會「快樂」!甚至減半,隻和別人等量的得到收獲就已經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但是,或許這樣有點殘忍了吧?
其次,不和別人交朋友則還是有點心懶了,我向來不喜歡太多人在我麵前密密麻麻的晃悠。
最近,官府的公告板,似乎又開始密密麻麻的貼滿告示和懸賞了。
最近的治安,的確又越來越亂,不管是什麼地方的官府也好,哪怕是和平的年代裡,這些公告板,也常常會出示一些比如說,追緝殺人犯啊,或者調查某個神秘地點;懸賞有的幾千,多的也有幾萬。
我知道自己不是吃這碗飯的家夥,這些夥計可都是敢刀口上舔血的。
而這些布告板在許多公共場合都能看見,基於這些任務;實際上,有一種新職業叫做「冒險者」。那就是能收獲鮮花和掌聲的職業嗎?
我的妹妹,二舞空;往往總是對那些世界很好奇。
小丫頭天性使然,所以;她對什麼不知道的東西都很好奇的想要知道。一開始,她甚至不認識筷子,吃東西用手抓。這使得我曾經一度懷疑她以前的親人究竟是如何對待她的。
舞空大概是失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