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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薑明光笑笑,「給多少就拿多少,我也不能去跟領導討價還價啊。」

賀群想著也是呢,這種事情就等於天上掉了餡餅,想多了也沒用。「懷璧其罪」的道理她也懂,平安是福,發不發財的先不想那麼多。

倒是又想到一件事,忙問:「昨晚忘了問你,你就撿了這麼一顆大的,沒有小的?」

「媽,」薑明光失笑,「鑽石這東西本來就稀少,要是隨便就能撿到,小嵐村的人不早就撿到了?」

賀群鄙夷的說:「就那些鄉下人,給他們鑽石他們也認不得!」

薑明珠問:「姐,你咋知道那是鑽石的?」

「我也不知道啊,就覺得挺好看的。」薑明光決定糊弄過去。

薑明珠覺得這個解釋太牽強,但不管怎麼說,是好事,她也就不追問了。

*

原著裡薑明光這個炮灰女配爹不疼娘不愛,薑明珠這個女主才是父母的心頭肉,原因當然是薑明珠一直在父母身邊長大,薑明光跟父母感情不深,脾氣也很任性。薑明珠從小得到父母的寵愛,心性善良,是個聖母型女主,真善美的化身。

至於薑明光,對不起炮灰有個名字就很了不起了,再多了沒有。

女主可以走她的原劇情,但她可不想就這麼一筆帶過的死了,被當做反麵炮灰男配的墊腳石工具人。

過了小半個月,省委的人帶她一起去了小崗村。

勘探隊忙活了有兩個多月,終於初步探明小崗村地下有一條鑽石礦脈,之所以薑明光能在地麵上就撿到鑽石,是因為這一片正好處在一條大型地震帶的尾端,大概60年前發生過震級約有5級左右的中型地震。

好家夥!

薑明光這才明白過來為什麼鑽石這麼個稀罕東西居然讓她隨手撿到了。

省委直接把這一片劃為禁區,動作很快,幾天後就將這一片封了起來,小嵐村不遷走,但會大力發展,要蓋工地和居住區,就近招工。

小嵐村全體村民喜大普奔:這就要吃上公家飯了!

對於薑明光提出的一定要招小姑姑和小姑父進礦場乾活,省委的人當即就答應了,隻要身體條件合格,沒問題!

區區小事而已。

薑來娣激動得要命。對她一個農村婦女來說,什麼鑽石不鑽石,哪有一個公家工作值錢呢?

周達福也激動得不行不行的,結果一天晚上多喝了兩杯,回家路上一腳踏空,摔斷了腿。

薑來娣的養女周柳眉回了娘家看望父親,帶了丈夫回來,悄悄問能不能讓他倆進礦上乾活。嗐,這都不是個事。薑明光答應了,但話不能說死,隻說會問問管事的領導。

這兩個多月她又過來幾次,發現省委的工作小組在小嵐村挨家挨戶檢查有沒有人撿到過鑽石原石。

居然真的沒有。

也是呢,100多克拉的鑽石原石又不是到處都是,孩子們喜歡的也是河灘上的鵝卵石,沒人會在溝壑泥巴裡摳小石子兒。

她手裡是還有大大小小的幾塊鑽石原石,沒打算上交。

法律條文上是說了,地下的無主財物、礦藏、化石等等都屬於國家,但藏匿起微小的一點點裝飾品應該也不是什麼問題。

教科書上愛說「我國地大物博」,實際上地並不怎麼大,土地麵積包括爭議邊境在內,也隻是世界第三大國家;物資也並不豐富,剛建國的時候什麼都缺,所以大慶發現大油田之後才會那麼高興。鑽石不像石油、煤那樣屬於「戰略性必要資源」,但值錢的東西總是越多越好,按照中華民族這種什麼都想囤囤囤的國民性,當然是多多益善。

省委又問她有什麼想法,想不想進礦場當職工,坐辦公室,還是國家正式工,有編製的那種。

那當然毫不猶豫的說「想要」啦。既解決了工作問題,又能離開廬州電力局,避免遭受張家的報復,雖然是到了鄉下,但她還是個貨真價實的「城裡人」啊。

原著裡張丹楓既然能臭不要臉的求她早點去死,好給妹妹換心,說明這家夥道德感很低,不吝於犧牲他人,舔狗本狗無誤了,隻不過在原著裡屬於炮灰一個,下場就是被男主打臉。

舔狗不得house嘛。

她隻要等張丹楓被男主摁死,就能愉快的回到省城了,一個調令的事兒。

快到這一年的年底,省委的領導上京城向大領導匯報工作,順便帶上了薑明光,說是萬一大領導說想見見秉公上交珍貴寶石的小同誌。

居然還撥款若乾,叫人帶她去滬城買衣服。

不過臨去滬城那天早上,張丹楓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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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我有一個夢想,就是囤囤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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