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一定是個大獵物(1 / 2)
這一家槍店位處巷角,地理位置並不顯眼,內部環境也十分糟糕。
沒有非常精致的櫥窗,也沒有整齊的排列貨架。
隻有像是大白菜一般胡亂擺放著槍支的舊槍櫃,還有一個禿頭的矮小男子。
雖然這家店看著環境十分糟糕,但來這種地方買家夥的,往往也並不在乎環境。
有趣的是。
這種看似尋常的槍店裡,有著非常豐富的槍支彈藥與配件。
店裡有手槍區,也有獵槍區。
有價值900美刀的9毫米比賽手槍,也有僅僅150美刀的二手格洛克。
這裡甚至提供著個性化服務。
金發舞女甚至可以根據自己的包包、衣服、高跟鞋的顏色,對配槍進行改造。
隻要你想,你甚至可以在握把上鑲滿水鑽。
當然,這裡還出售消音槍械。
不管是手槍、步槍、霰彈槍、狙擊步槍、機槍
消音器不是什麼稀罕物。
米國的一般人家也會購買消音器,以免在練槍的時候打擾到自己的鄰居。
可以說槍店雖小,但應有盡有。
高大的李森邁步走進店裡的時候,那槍店老板一眼就感覺到李森的不同尋常。
普通人和軍人,矮小禿頭的槍店老板還是區分得出來的。
他嚼著口香糖,直勾勾地看著李森問道:
「嘿,孩子,你想要點什麼?」
李森來到老舊的櫃台邊,看著槍店老板直奔主題說道:
「我要格洛克17,兩把格洛克19,還要一把伯萊塔。」
槍店老板也沒想到李森要這麼多家夥。
他知道行家一來,必定是有針對、有目的性。
所以老板沒有猶豫,取出了幾支手槍拿了出來。
隻不過他拿槍的時候,悠悠出聲說道:
「我隻是得告訴你」
「一旦你申請持槍許可證,你需要等待7天才能購買槍支」
「然後在30天的窗口期內,你隻能買一把」
按照慣例訴說如此限製,槍店老板依舊熱心腸地示意:
「但是如果你想要,我可以先幫你留著這些槍。」
李森看著槍店老板笑著回道:
「規矩可真多。」
槍店老板慢悠悠地拿著配件,點頭唏噓感慨道:
「是的。」
「比nba的規矩還要多。」
而李森沒有去把玩桌上的武器,隻是看著那槍店老板有板有眼地說道:
「按照規定。」
「你可以把這些槍租給一個朋友。」
「對嗎?」
「這是新澤西州法律規定的合法臨時轉讓。」
槍店老板聽著李森的話,嚼著口香糖的臉愣住了。
確確實實有這麼一項法律。
這個法律並不復雜,就是允許把槍借給朋友『玩』。
而在槍店老板呆滯的神色中,李森朝著槍店老板伸出手:
「很高興認識你,朋友。」
「我是喬戈登。」
老板知道李森的意思了。
他擦了擦自己的手,與李森的手握了握:
「我是弗蘭克馬傑斯特,認識你是我的榮幸。」
為了以防萬一,這槍店老板還特意看著李森說道:
「那你一定知道,將槍支合法臨時轉讓,給家人給朋友」
「僅適用於體育目的?」
老板看著李森也是有板有眼地繼續言語:
「所以我猜你,是要去打靶?」
「或者」
「打獵?」
李森毫無膽怯與老板對視,乾脆地點頭應下:
「對,打獵。」
那老板搖頭晃腦,繼續言語:
「那好。」
「根據法律要求,槍支必須在8小時內歸還」
而李森看著那老板也是嚴肅地計較道:
「事實上。」
「每一個時刻,都在一段8小時之內。」
「對嗎?」
李森這是在模糊時間概念。
要嚴格計較起來,李森的話語基本是不可能被允許的。
可老板卻沒有追究。
他隻是看著李森最終伸出手指示意:
「我相信你知道被轉讓的槍支,隻能在其合法擁有者在場時且監督下使用。」
「也就是我得看著你使用」
話語說到這裡,李森就將一疊現金放在了桌上:
「弗蘭克,我的朋友,你在精神上與我同在。」
李森一將錢放在桌上,那老板的眼睛就沒有再多看李森一眼。
老板目不轉睛地盯著桌麵上的一疊現金,十分贊同地點了點頭:
「如果上帝覺得合適,那我也覺得可以。」
兩人相互對視一眼,達成默契。
就在這時。
李森看著那老板說道:
「事實上,我狩獵的獵物有些大。」
「我想」
「或許你能想辦法給我兩個M18」
「或者M112固體炸藥」
槍店老板聽此頓驚。
在米國,爆炸物相對槍支更難購買。
當然了,也隻是相對更難罷了。
槍店老板左右警惕地看了看,最後看著李森輕聲問道:
「你需要多少?」
李森繼續掏著現金放在桌上:
「五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