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回家過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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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星雨的槍是最好的。

為什麼說洛星雨的槍最好呢,因為同一款槍,也有精度上的優劣之分,而洛星雨那支95機槍是在二十把機槍裡麵選出來精度最高的一把。

而且洛星雨的機槍還配上了瞄準鏡,一個全新的瞄準鏡,88狙使用的。

現在洛星雨擁有了一支精度完全不次於88狙普遍水準的機槍,可以連發,可以單發,裝彈量更大,還更輕便一些,所以洛星雨有什麼必要用88狙呢。

洛星雨在練習射擊的時候卻不會用她的主用槍,因為槍管是有使用壽命的,瞄準鏡也是有使用壽命的,基本上射擊兩千發子彈後,瞄準鏡就會失準該換了。

所以洛星雨訓練的時候用別的槍,反正這裡槍有的是。

不過洛星雨在起初的興奮勁過了之後,現在一看到槍就該頭疼了,因為她現在一天得打幾千發子彈,剛開始的時候,她一天要打一萬發子彈,那真的是打的都想吐。

每天上萬發的射擊量真不是一個女孩兒能夠承受的,後來意識到洛星雨真的沒辦法承受這麼大的射擊量後,向衛國給她減到了五千,現在又降到了兩千發。

所以洛星雨每天的固定工作就是用95班機射擊兩千發子彈,打不完不準吃飯。

至於高遠他就更辛苦了,除了射擊之外,他還得接受一部分的體能和戰術動作訓練。

投彈倒是練得不多,因為任何事情都講究一個天賦,高遠的投彈天賦那是相當的高,雖然不能扔下不練,可也不用把主要精力都放在投彈上。

一個很尷尬的事實,那就是打喪屍用不著手榴彈,打獵也用不著手榴彈,至於打仗,高遠有機會打仗嗎?

將近一個月的時間就住在軍營裡。

在營房裡有地兒住,有飯吃,還有打不完的子彈。

但是在營房裡住了一個來月的時間,高遠竟然止不住的有點兒想家。

想哪兒的家,當然是他們那個廢棄的小山村的家了。

在軍營暫住,隻是因為這裡有充足的子彈可以隨便打,但不是必須住在這裡。

如果要繼續住下去,那當然也沒有問題,高遠他們天天打槍扔手榴彈也沒引來喪屍,可問題是高遠真的想家了。

洛星雨應該也想家了,這一點可以從她的飯量直線下降就能看出來。

隻吃了三個饅頭,喝了兩碗粥的洛星雨就放下了筷子。

「胃口不好?」

高遠拿起了第四個饅頭,向衛國蒸的饅頭個頭就跟大碗差不多,換在以前,高遠一頓連一個都吃不了,可他現在一頓至少吃四個。

沒有菜,沒有肉,就是饅頭鹹菜和稀飯,然後每天要至少十公裡的武裝跑步,五千發子彈的射擊量,再加上和向衛國的鞭杆對打,再加上幾十下的投彈,換成誰一頓也得吃四個饅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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