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欺世盜名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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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衡之博得了「覃式太極」的名頭,但並沒有因此開設武館,招收弟子。

用他的話說,自己一把年紀了,不想折騰什麼攤子,隻一心一意地練好太極。等緣分到了,收個根骨好的徒弟,把一身功夫傳下去,此生無憾。

雖然沒開武館,但交際廣闊,聲名不薄,有著一大串頭銜,光芒閃閃,諸如「太極拳傳承宗家會副會長」、「精武會客座拳師」、「國術文化特邀理事」、「炎黃美食行家」等等。

平日裡,不少師傅特意帶徒弟登門,送上禮情利是,請求與覃衡之搭手。

這裡的搭手,不是切磋比試的意思,更多的是長輩對後輩的提攜,指點等。使得後輩增添一項履歷,可以跟人說「曾與某某某搭過手」雲雲,與有榮焉。

當初楊三手帶唐野去找張元沖,便是這麼個意思。

其實這種事雙方都有好處,撇開收到的人情紅包不提,如果後輩日後出頭了,揚名立萬,那與之搭手的前輩同樣會被提及,臉上有光。

當然了,前輩們自持身份和身價,不可能隨便與人搭手。否則的話,那天張元沖也不會臨時反悔,主要是看不起虎嘯館,認定唐野不可能打得出來。

覃衡之與人搭手,也有規矩,一字曰「緣」,有緣才搭,無緣請回。

顯得玄乎。

高人行事嘛,越有性格,越為人稱道。

覃衡之沒有開設武館,沒有招牌,唐野此去,並非為了踢館,隻求與對方交手,切磋,見識一番太極功夫以柔克剛的門道。

飛霞路教太極拳的武館有好幾間,但覃衡之這兩年風頭甚勁,據說在那一戰,其曾一記「攬手」,把個一百多斤的壯漢推出三丈多遠,簡直神乎其技。

所以,唐野覺得這會是一個很好的對手。

覃家位於飛霞路南麵,位置不錯,兩進兩出的宅子,看起來比一些武館都要氣派。

已是午後,陽光透過路邊的林蔭,灑下點點斑駁。

何以智十分興奮,他本想著做完專訪,就回報社寫稿子,聽說唐野還要與人交手,不管如何,都要跟著來。

多一場打鬥,多一場素材,怎麼可能放過?

而且是太極!

太極拳的名頭,無需多說,甚至傳到那些金發碧眼的洋鬼子那裡了,舉辦宴飲舞會之際,曾專程請某位太極師傅過去表演,頗為贊賞。

那麼,這一場打起來,肯定精彩。

何以智已經後悔沒有借來照相機,若有照相機在,一會觀戰之時,拍下照片,登上報去,肯定讓稿子更受歡迎。

不過照相機是舶來品,售價不菲,膠卷也是相當昂貴,不能輕易使用。

以何記者在報社的境況,怕是很難弄得到。

覃家自有門子,其瞧了一眼唐野,一溜煙進去稟告。

楊三手打量一番周圍環境,咂咂嘴唇,不說話。

唐野問:「師父,你說這位譚氏太極,是否真得那麼厲害?」

一人麵對十數名攜械打手,將對方打得落花流水,己身毫發未傷,這可不是件輕鬆容易的事。

在申城,不少字頭社團兵強馬壯,麾下打手相當能打,個別名頭響的人物,單論武功,比飛霞路的拳師有過之而無不及。皆因他們本身,就是練武出來的,隻是因為各種原因投身到幫會字頭。而且這些人,大都是亡命之徒,打架不要命,有膽有勇。街頭廝殺,根本不講什麼禮數套路。

正所謂「亂拳打死老師傅」,說的便是這個道理。

楊三手回答:「不好說,我與他沒打過交道,但聽傳聞有點假,一會見到,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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