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 / 2)
「我的天,一晃五年過去了?」偵探無意義的大喊大叫,「五年!你知道這五年我怎麼過來的嗎!我每天都在玩貪玩藍月!」
「您真是瘋的夠可以,偵探先生。」恢復正常的助手小姐無奈的看著偵探先生,「咱覺得,哪怕在這個瘋狂的世界裡,最瘋的那一群人裡也有您的一席之地。」
「nonono,花生,像你這樣不能打破次元壁的人是感受不到這種時間跨度的。」偵探得意的搖曳著自己的食指,「所以!華盛頓小姐,你的讀心術最沒用啦!!!」
「理智個位數的您沒資格這麼說!」雖然聲音很大,但助手小姐早已習慣偵探的瘋癲,索性不浪費口舌,變成鸚鵡窩回偵探的帽子裡。
「其實我完全沒想好該講什麼故事,因為太弱的的懶得鬥爭,太強的我會當場去世,至於勢均力敵的?」講到這,偵探聳了聳肩,或許是在自言自語,「我不想打,也打不過。」
助手並沒有回應,或許在生悶氣。
於是偵探決定換位思考一下。
如果他是一塊炸雞,他最想要的是什麼呢?
或許是麵包吧。
於是偵探從口袋裡掏出被捕鼠夾夾住的手,把上麵的誘餌,嗯,一對藍牙耳機塞進了帽子裡。
謝……謝謝,或許她會傲嬌著說。
「不客氣。」於是偵探如此回答。
氣氛溫馨極了。
不過很遺憾,這並不是什麼酸酸甜甜的戀愛故事,偵探伸了個懶月要。
想喝優酸乳了。
不過時間還不到早晨,淩晨兩點半而已,偵探到處撓撓抓抓,一想到還要等三個半小時就渾身刺撓。
「這三個半小時比五年還難熬。」偵探絮絮叨叨的說,「起碼這五年沒給我留下任何痕跡,而這三個半小時我卻要實實在在度過。」
所以他決定再逛逛。
迷霧裡什麼都有,有堅韌如鋼鐵的蛛絲,有亂糟糟的馬跡,有深坑一般的巨大腳印,還有掛在路燈上的紳士。
哪都不需要偵探,於是偵探活的開心又不開心,他渴望有人懂自己,又害怕自己淺薄的被人一眼看穿。
於是他惺惺作態,患得患失,猶猶豫豫,拖延到最後,被迫全部舍棄。
他總是事後諸葛亮,所以才落魄。
不過問題不大,迷霧會帶走記憶,直到你有勇氣勇敢麵對那段失去的記憶,才能重新取回這段記憶。
而人類,總是失去越多越越勇敢。
所以偵探還不至於死在迷霧裡,無知帶來的無畏讓他在這混亂的黑暗森林裡橫沖直撞,他會找到自己的酸奶的。
不管要花費多久。
於是他踏上了這段孤獨的路程,距離天亮還剩三個小時……也許是四個小時,他的手表早就停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