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大難不死(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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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呻吟一聲,睜開眼睛,入眼的第一事物,就是眼前有點矮小的稻草屋頂。??我活下來了?

有了這感悟後,康斯開始習慣性的檢查自己的身體。

四肢都被麻布包裹、木棍夾起來,憑著散發的草藥味,康斯可以斷定那是專治斷骨傷筋的草藥。

察覺全身上下除了脖子以上能動外,其它全都無法動彈,康斯不由苦笑,雖然活下來,但相信四肢都斷了吧?

康斯知道自己是怎麼受傷的。

跳下懸崖後,他非常不好運的被狂風一刮,在陸地降落,如果不是茂密樹林那如密網般的樹枝接住了自己,恐怕會當場摔成肉醬。

不過如果不是自己察覺不對,在沖向樹枝時,手腳並用的攀拿樹枝,減輕下墜的力度,那恐怕也會當場撞死了。

「爺爺,那命大的家夥醒過來了!」

康斯眼前一暗,接著一個童音響了起來,流浪過許多地方的康斯,立刻聽出這是埃斯特大陸語。

雖然整個西方的語係都差不多,但還是有明顯的差別,沒有學習過的人根本不會說,也聽不懂其它國家的語言。

「不要這麼沒禮貌,要叫人家大哥。」一個有點蒼老的聲音說道。

那童音則辯解道:「什麼大哥,誰知道他是不是大叔呢?再說他確實是命大的家夥啊,這麼高掉落下來都沒摔死,不是命大是什麼?」

隨著兩人的聲音,一老一少走到了康斯麵前。

年老的那個大約五六十歲左右,頭發胡子都已經發白,滿臉的風霜讓他顯得很蒼老,但那結實的手臂和挺拔的身軀,讓人明白,老人的身體裡,有著不下於年輕人的力氣。

穿著打扮很簡單,上身是沒有染色、黃舊的麻布衣,下身則是黑色麻褲,腳上是用獸皮和麻繩捆綁做成簡陋長靴。

而年小的則掛著鼻涕、身高隻到老人月要間、穿著一件中間用麻繩一捆,分上下的短袍麻衣。

是個十來歲的小男孩,他的發色是黃褐色。

很常見的一種發色。

「年輕人,你還真是命大,這麼高摔下來,居然隻是四肢骨折外加內部受傷而已,不過你放心??」

年老的那個還沒有把話說完,那個小孩就插嘴說道:「在我爺爺的拿手本事下,你就安啦,用不了兩三個月,你就可以完好如初、活蹦亂跳!要知道我爺爺不但是曼特斯森林最好的獵手,也是曼特斯森林最好的藥師哦。」

「不要自吹自擂。」年老的先敲了小孩腦袋一下後,才對康斯說道:「年輕人,你安心養病,養好身體才想其它的,對了,我是安克?雷倫特,叫我安克大爺就行了,這個是??」

小孩挺起月匈膛,抬頭語氣驕傲的搶先說道:「我是比爾?雷倫特,叫我比爾就行啦。」

康斯吃力的張開嘴巴,用不是很熟練的埃斯特大陸語說道:「我叫康斯。」

「康斯?你的姓呢?」比爾一臉好奇地說。

不過這話才出,就被安克打了下腦袋,把他趕到一邊去後,才向康斯道歉:「向您道歉,那小家夥老是喜歡炫耀他的姓氏,並不是有意冒犯。」

康斯抖動一下嘴角,露出個笑容說道:「沒關係,我是個孤兒,名字還是自己取的??謝謝您救了我。」

安克大爺笑著搖搖頭,還沒有來得及說話,就被趕到一旁的比爾又忍不住搶先說道:「救命之恩你就不用在意了,我爺爺肯定會說是舉手之勞而已,沒辦法,誰叫我爺爺是個助人為樂的老好人呢。」

安克大爺對孫子的性格隻能無奈的搖搖頭。

「不管怎麼樣,我還是非常感謝您的救助,相信安克大爺的家族,一定是非常有名望的貴族。」

康斯會這樣說,是因為在西方語係的國度裡,姓氏是貴族家庭出身的人才擁有的,平民根本不可能擁有姓氏。

安克大爺苦澀的一笑:「那是許多年前的事了,現在我隻是一個普通的獵戶??雷倫特這個姓氏,是個記憶中的榮耀而已。

「好了,你內腹受了撞擊,還是不要說那麼多話,好好休息。」

他說完就帶著孫子離開了。

「康斯大哥,這是鹿肉湯哦,可惜現在你還不能吃肉,不然你就可以嘗嘗烤肉的味道了。」比爾一邊給康斯餵湯,一邊說道。

康斯含笑喝著湯,他沒有再對比爾和安克大爺說什麼感激,隻是把這件事情,默默的記在心中。

對這兩個恩人,康斯知道,自己可以隨時為他們付出生命。

安克大爺給自己尋找草藥,並且打獵維持三個人的生計,而比爾則替自己換藥、翻身、清理身體、餵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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