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諸天能量轉換器(求收藏,求推薦票)(1 / 2)

加入書籤

對於李莫愁所做之事在江湖上帶來的轟動,唐時並不知曉,但這一切卻的的確確的在按照他的計劃有條不紊的進行著。

十年之內每年用至少三個月的時間傳授那些抗蒙將士武功,這在那些江湖人的眼中是大義之舉。

散盡家財用來幫助那些飽受戰亂之苦的老人與孩子,這在全天下人的眼中都是善行。

十年之內不得主動出手傷人,前事不談,以後濫殺無辜這個詞都不能用在她的身上了,再加上前麵兩件大好事的洗白,終有一天,李莫愁會成為眾人口中紛紛稱贊的俠義之士的。

讓一個無惡不作,武林當中人人喊打喊殺的女魔頭變成眾口稱贊的俠士,這件事怎麼算都不能算是一件簡單的任務,所以在這個任務完成以後,自己所能得到的獎勵絕對比殺了她更加豐厚。

而且,擊殺野怪得到的掉落物一般都是野怪身上的東西,或是所學的武功,所持有的武器,所擁有的血脈又或者是飼養的寵物。

可完成任務得到的獎勵就不一定,來源有著很大的隨機性,而且獎勵的豐厚度與任務的難易度、完成度乃至影響力有關,隻要任務不簡單,獎勵就一定不會差。

李莫愁身上就沒有一件是天宇想要得到的東西,殺了她得到她的掉落物也沒有意義,既然如此,利用她去做一件稍微有些難度而且又有意思的任務,這筆賬怎麼算都不吃虧。

說到有意思,把神雕位麵的第二大反派的名聲給洗白來,到時候原著中那些會和她敵對的人再碰上她會發生一些什麼樣的事情,這些事光是在腦子裡想一想唐時就覺得很有意思。

人嘛,無聊久了就喜歡亂搞事情,看些亂七八糟可又很有趣的畫麵,唐時也不例外。

騎著馬走在荒地的小道上,唐時手裡拿著一串糖葫蘆,一邊欣賞著兩側的秀美風景,一邊不時的吃上一口,還露出些許滿足的神色來。

明明是一個看起來冷冰冰的俊美青年,可卻偏偏吃著隻有小孩子才會吃的東西,與他並肩騎馬前進的楊過搖了搖頭,實在是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這其實也就是楊過出生的早,若是他生活在現代都市,那麼他就知道有一個詞可以形容他此刻的感覺,那個詞就是——「閃瞎狗眼」。

「怎麼樣,脖子不痛了吧?」察覺到楊過騎馬歸騎馬,他還老盯著自己看,唐時劍眉一蹙,轉頭對他問道。

三天前他可是對著楊過的脖子狠狠的咬了一口,吸了大約……嗯,兩百毫升左右的鮮血,吃的飽飽的,就是這小子在自己鬆口之後整個人頓時就失去了力氣,摔到在地,就像是被人蹂躪了一百八十遍的小姑娘一樣連站都站不穩了。

你說大家都是大男人的,你怎麼就這麼虛呢,不就是兩百毫升血嗎,放在現代社會哪個人獻血不得獻這麼多,甚至還要更多啊,你好歹也是一個練武之人,又沒聞過霧靄吃過地溝油的,怎麼沒了一百毫升血就跟沒了半條命似的呢?

見楊過這小子這般無用,唐時當場就想放棄了他,可是出於自己剛剛才咬了人家一口,轉眼就不認人了可能會對自己英明神武的形象造成些許不利影響的顧慮,他最後還是沒有將這個不中用的食物丟棄,相反,還特意讓店家給他做了些補血的飯菜在客棧裡好好休息了三天,然後才出發上路。

也就是上現在的路。

「額……」聽到唐時問自己的脖子還痛嗎,其實第二天就已經不痛了的楊過立馬就做出一副可憐孩童的模樣,咬著下嘴唇,有些害怕的點了點頭,然後立刻又搖了搖頭。

那可憐兮兮的模樣看起來就像是明明還是很痛,可是擔心會讓對方覺得自己太沒用所以強撐著說已經不痛了,實際上還是很痛的樣子。

意識到這一點,唐時不禁在心裡對自己進行了一次靈魂拷問——是不是咬的太重了一點?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

本章報錯

科幻相关阅读: 我家有間萬事屋 穿入英叔殭屍世界 混元法主 佛係歲月 景泰天下 大秦最強神皇 對沖 特種兵之鐵血狂兵 都市之逆天武神 我能復製超次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