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同居?(1 / 2)
薇薇安是來要賬的,兼且有幾份文件需要他簽字。
這貨最近東跑西顛,不是處理凶宅就是忙著談戀愛,百忙之中還要抽出時間去騷擾便宜師父,大媽也有自己的工作,不能整天守在他家門口。
她知道老秦早起要晨練,所以才大清早的跑來堵門。最近社區裡都傳遍了,說有個亞洲小子整天繞著社區、跑的跟被狗攆似的。
他把文件留下,又乖乖的付錢。
——在鷹醬,律師點頭之前絕對不要胡亂簽文件,否則被人賣了都不知道什麼時候賣的,這無關信任,而是常識。
薇薇安對此也習以為常,邊清點現金邊問道:「那個女孩兒沒住這裡嗎?」
「為什麼這麼想?我們剛剛開始約會。」他歪頭聳肩、甚是迷惑。
大媽笑道:「哇哦,小夥子,你已經成年了,這裡又隻有你自己,難道不應該邀請姑娘住進來嗎?你可是男子漢,遇見喜歡的姑娘就要勇敢些,誰說約會就不能同居?難道你還有別的約會對象?」
好吧,還是風俗習慣惹的禍。
按鷹醬人的思維,剛成年、依然和父母住在一起的男生可以約會,但父母在家的時候女生不能留宿;
而能養活自己又不跟父母住在一起的就可以這樣做,因為他在年齡和經濟條件上都已經是成年人了。
老秦不想跟大媽討論這個問題,他也知道自己跟阿曼達這樣發展下去早晚要住在一起的,但他的心結還是沒有解開。
每天借著午餐和遊泳的時間陪陪阿曼達是一回事;和她共同生活、導致子魚長時間不能出現是另一回事。
在秦戰的內心深處,子魚才是家裡的女主人。
如果他和阿曼達同居的話,毫無疑問的會擠占女主人的空間和他能陪伴的時間,他不想讓子魚受委屈,即使已經習慣了在子魚麵前提起阿曼達也不行。
他隻能轉移話題,道:「謝謝,我會考慮這個建議的。對了,既然需要支付工費,為什麼不給我打電話?」
薇薇安特耿直:「因為你手機欠費了,而我把所有的錢都墊付給了工人,沒錢給你存話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