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偶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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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兒子一大早就被他媽媽接走了。

至於去哪?

李牧沒有多問,畢竟每個禮拜日是秦暮雪和他約定好的日期,兒子願意跟她出去,李牧隻能隨他。

和一般離異夫妻相比。

秦暮雪一個禮拜探視一次兒子的次數確實有點多。

關於這點,李牧也有自己的考慮。

秦暮雪丟下兒子消失六年,這六年來沒有一通電話,也沒有請人要過一張兒子照片。

如此狼心狗肺的女人,忽然回來,必定發生了什麼?

也許等她處理完事情,一如當年那樣再次音訊全無,所以李牧經過思考,並沒有拒絕秦暮雪一個禮拜見兒子一次的要求。

他不是因為秦暮雪這麼多年沒見到兒子,給她多一點時間陪兒子。

而是想兒子可以多看她幾眼,記住她的模樣。

不然等她的身影再次掩沒在城市的高樓大廈,迷失在她向往生活中,哪怕兒子想見,也很難再見。

畢竟誰也不知道。

這個狼心狗肺的女人,下一次消失再出現會在多少年後!?

也許相同的六年。

那時兒子十四。

也或者兩個六年,兒子就是二十。

更可能,再也不見。

一生太匆匆,遇到的人又太心狠,所以李牧不敢像其他擁有孩子撫養權的父親那樣,一個月隻讓探視一次,他怕兒子將來的某一天,因為這件事怨他。

作為爸爸。

縱然一些細枝末節的小事,李牧也拚盡全力為兒子考慮。

如果不遠的某一天秦暮雪繼續消失,導致已經和媽媽相處出感情的兒子受傷難過,這就需要他自己承受。

隻有這樣。

兒子才會明白,生他的母親,她的心比冰冷,比鐵硬。

將房間裡裡外外收拾了一遍,窗戶打開通風,李牧掃了一輛共享單車去了四五裡外的新華書店。

至於表哥衛軍的事,李牧在他做出選擇後,就沒有再管,不過該給的表示,他還是硬塞給了表哥。

一個三十五歲的男人,總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如果以後真被他表嫂砍了,也隻能歸於命中該有的劫數,不過李牧倒是真希望他表嫂經過這麼一次能夠幡然悔悟,以後做個好媳婦,好媽媽。

這個早上,陽光不錯。

光粒子透過樹葉的間隙,灑落在道路上,形成各式各樣的光斑。

唯一缺點,就是氣溫還是有點冷。

不過李牧早上看了天氣預報,屬於寧陽市的倒春寒基本結束,從後天開始氣溫逐漸升到零度,最高攝氏度為五度,這代表原本以為會很漫長的冬日,就在日光推移下,徹底成為了過去。

到了書店門口。

李牧掃碼付賬,然後走進新華書店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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