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找我兒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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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姨兒媳婦叫小秋。

至於姓秋,還是名字裡有一個秋字,李牧不清楚,隻知道老徐家一直稱呼她小秋。

按照李牧外公的評價。

「小秋是老徐家第三代外甥娶的最漂亮姑娘」。

關於這一點。

李牧沒辦法反駁。

因為在李牧外公外婆這一代人眼中,女孩胖不是胖,而是富態。

既然富態,那必然是有福之人。

小秋的福氣從李牧表弟托尼賈將她娶回來後開始徹底展現出來。

除了體福外。

還很有口福。

一頓飯,可以吃下一斤豬頭肉。

如果哪一家鹵菜做的地道,甚至可以吃兩斤左右。

好像驗證了李牧外公對她的評價。

小秋能吃,但不浪費,不像其他人吃完不長肉,她吃完後回以肉的性質長在身上或臉上。

進門時。

小秋差不多一百八十左右,算是小富。

婚後幾年。

體重猛飆,現在起碼三百斤以上,按李牧外公的思想,這應該叫大富大貴。

縱然如此。

小秋看起來也不像一般三百多斤那麼顯胖。

因為她個子比較高。

差不多一米七多點,相反李牧表弟托尼賈的個子隻有一米六七左右,這還是托尼賈穿內增高鞋的情況下,按實際情況,那小子一米六三估計都沒有,至於真實數據,李牧也不清楚,因為托尼賈從初中開始就沒買過一雙正經鞋子。

小時候。

衛軍拿尺子要給他量身高。

這小子就像衛軍要宰了他過年一樣,嘴裡發出殺豬般的淒叫。

所以夫妻倆差距明顯。

托尼賈在大上海學了幾年理發,除學了那句要死不活的「嗯」之外,還學了見到漂亮姑娘就撩騷的臭毛病。

大概是前年。

這小子趁小秋出門,居然送秋天第一杯奶茶給店裡燙頭的女人。

而這一幕恰巧被回來的小秋看到。

小秋多重!?

三百多斤,加上個子這麼高,完全可以用「彪悍」來形容。

她這種身材,伸手一推,起碼能將一個成年人推出四五米距離,所以結果顯而易見。

李牧表弟托尼,沒有喝到女人回贈給他秋天的第一杯奶茶。

差點被他媳婦的一對鐵拳捶出秋天的第一杯腦漿。

最後以托尼去醫院縫了八針為結果。

大概被揍了。

知道疼了。

也清楚自己打不過媳婦。

托尼從那以後徹底老實了,他老婆用一雙鐵拳完成了絕對統治,在家有了說一不二的地位。

所以老徐家第三代外甥很有意思。

菜刀王……王潔。

飛毛腿……秦暮雪。

鐵拳皇後……小秋。

可惜她們的成名史,都建立在李牧三兄弟痛苦之上。

菜刀王。

僅憑一把菜刀,差點將衛軍超度了。

飛毛腿。

跑的相當瀟灑,卻將李牧扔在悠悠眾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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