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找我兒子(1 / 2)
三姨兒媳婦叫小秋。
至於姓秋,還是名字裡有一個秋字,李牧不清楚,隻知道老徐家一直稱呼她小秋。
按照李牧外公的評價。
「小秋是老徐家第三代外甥娶的最漂亮姑娘」。
關於這一點。
李牧沒辦法反駁。
因為在李牧外公外婆這一代人眼中,女孩胖不是胖,而是富態。
既然富態,那必然是有福之人。
小秋的福氣從李牧表弟托尼賈將她娶回來後開始徹底展現出來。
除了體福外。
還很有口福。
一頓飯,可以吃下一斤豬頭肉。
如果哪一家鹵菜做的地道,甚至可以吃兩斤左右。
好像驗證了李牧外公對她的評價。
小秋能吃,但不浪費,不像其他人吃完不長肉,她吃完後回以肉的性質長在身上或臉上。
進門時。
小秋差不多一百八十左右,算是小富。
婚後幾年。
體重猛飆,現在起碼三百斤以上,按李牧外公的思想,這應該叫大富大貴。
縱然如此。
小秋看起來也不像一般三百多斤那麼顯胖。
因為她個子比較高。
差不多一米七多點,相反李牧表弟托尼賈的個子隻有一米六七左右,這還是托尼賈穿內增高鞋的情況下,按實際情況,那小子一米六三估計都沒有,至於真實數據,李牧也不清楚,因為托尼賈從初中開始就沒買過一雙正經鞋子。
小時候。
衛軍拿尺子要給他量身高。
這小子就像衛軍要宰了他過年一樣,嘴裡發出殺豬般的淒叫。
所以夫妻倆差距明顯。
托尼賈在大上海學了幾年理發,除學了那句要死不活的「嗯」之外,還學了見到漂亮姑娘就撩騷的臭毛病。
大概是前年。
這小子趁小秋出門,居然送秋天第一杯奶茶給店裡燙頭的女人。
而這一幕恰巧被回來的小秋看到。
小秋多重!?
三百多斤,加上個子這麼高,完全可以用「彪悍」來形容。
她這種身材,伸手一推,起碼能將一個成年人推出四五米距離,所以結果顯而易見。
李牧表弟托尼,沒有喝到女人回贈給他秋天的第一杯奶茶。
差點被他媳婦的一對鐵拳捶出秋天的第一杯腦漿。
最後以托尼去醫院縫了八針為結果。
大概被揍了。
知道疼了。
也清楚自己打不過媳婦。
托尼從那以後徹底老實了,他老婆用一雙鐵拳完成了絕對統治,在家有了說一不二的地位。
所以老徐家第三代外甥很有意思。
菜刀王……王潔。
飛毛腿……秦暮雪。
鐵拳皇後……小秋。
可惜她們的成名史,都建立在李牧三兄弟痛苦之上。
菜刀王。
僅憑一把菜刀,差點將衛軍超度了。
飛毛腿。
跑的相當瀟灑,卻將李牧扔在悠悠眾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