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誒,很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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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魔咒課就不同了。教魔咒課的是一位身材小得出奇的男巫:弗立維教授,他就是拉文克勞學院的院長,據說有妖精的血統。由於他精通魔咒,他年輕時還得過決定大賽的冠軍。由於身材矮小,上課時他需要站在一摞書上,這才夠得著講桌。不過這位教授也是有意思,他身為拉文克勞學院的院長,卻對格蘭芬多的哈利·波特很感興趣,他和斯內普教授一樣,在第一堂課開始時,會拿出花名冊點名,念到哈利的名字時,他甚至激動得尖叫了一聲,從他那摞書上摔了下去,倒在桌子後麵不見了。

第一堂魔咒課,弗立維教授沒有教特別難的咒語。相反的,他先是給學生們表演了幾個魔咒,展現了一下他的魔咒功底。

「來,大家看這裡!」弗立維教授拿出他的魔杖,點了點最前排坐著的兩位同學的課本,兩本課本就像是被賦予了生命一樣,直立起來,一起跳了一支交際舞。然後他從講台上下來,走到過道裡,

「你叫什麼名字?蘇菲·羅珀?好!」他魔杖再伸出去點了點蘇菲的羽毛筆,羽毛筆就直立起來在羊皮紙上自動寫出了蘇菲的名字。

他接下來如法炮製,又讓幾位同學的羽毛筆做出了同樣的行為。

他走到湯姆邊上,「湯姆·約德爾是吧?」他故技重施,結果湯姆的羽毛筆完全沒有反應,乖乖的躺在筆袋裡,表現的像一支正常的羽毛筆一樣。

弗立維教授臉上閃過一絲驚訝:「哦?魔法免疫的羽毛筆,有意思!這筆不錯,好好珍惜它。」

弗立維教授走開了,不過這支筆也沒有引起他的注意,畢竟魔法界有數不清的魔咒可以讓其他的魔法失效。這些魔法物品的特性被稱為「魔法免疫」。不過也不值得大驚小怪,因為這樣的筆弗立維自己就有三四支。

他在台下走了一圈,成功調動了小巫師們的注意力,然後走回了講台上。

「好了,孩子們,讓我們開始今天的正課。眾所周知,魔咒的存在是為了方便巫師們的生活,也是為了方便巫師們施法,古代歐洲的巫師沒有咒語,他們是從古代如尼字母中參悟魔法的奧妙,那時候的魔法界很稚嫩,甚至連魔杖學都不成體係……」

弗立維教授給大家稍微科普了一下魔法界的歷史。

「所以教授,古代的巫師比現在要弱很多嗎?」

有人萌生了這樣的疑問。

「總體實力是不如現代巫師的,現代巫師在成體係的魔咒和結構堪稱完美的魔杖的輔助下,能更簡單的施展更復雜的魔法,這其實減弱了天賦在學習魔法時的影響,我可以肯定,你們中有一半的人在古代甚至無法成為巫師。但是古代巫師的實力兩極分化嚴重,古代強者的實力是我們難以想象的,比方說霍格沃茨創始人之一的拉文克勞女士,她對樓梯施加的魔法歷經千年而不朽,至今和千年前運作的方式沒有差別,這種實力,我自嘆弗如。」

魔法的發展,就像是麻瓜利用火焰一樣。最開始隻是有幸運兒偶然間發現雷劈下來燒熟的動物味道很可口,然後便是鑽木取火、燧石取火等等。再往後,隨著科技發展,現代麻瓜可以拿火柴、打火機輕而易舉的點燃火焰。一個使用打火機點火的人,他真的能做到鑽木取火嗎?不一定的,但是一個能鑽木取火的人,教給他怎麼用打火機,他必然可以用打火機點火。

魔法也是一樣。一開始魔法隻掌握在某些幸運兒和神奇動物與人類的混血兒手中,後來誕生了如尼字母,一些人就能通過參悟如尼字母來獲取力量,或許有人獲得了極為強大的力量,但絕大部分人都平平無奇,或許現代掌握了一個恢復咒、鐵甲咒、繳械咒的小巫師就能在當時縱橫一方。魔杖就相當於是打火機,成熟的魔杖學誕生後,巫師與魔法才普及了起來。

「好了,閒話少說,今天我們要學習火焰咒,約德爾先生,你知道火焰咒的咒語是什麼嗎?」弗立維居高臨下的看著他的學生們。

「火焰熊熊(Indio)」湯姆站起來回答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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