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人活著要開心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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喑沉抱著腦袋走在街上,嘴裡日常叼著一根棒棒糖。

喑頌忙著去探查情報了,這種事情他不太擅長,就沒有參與。

沒有工作的時間就很無聊,想找點吃的,扌莫扌莫口袋一分錢都沒有,才想起來這個月的零花錢已經花光了。

喑頌的摳門已經近乎於是一種怪癖了,隻要你一跟他提錢他就發飆。

即使他銀行卡裡存的錢夠在太平洋買座小島了,可他還是在為了生活中的一些蠅頭小利摳摳搜搜。

連他親愛的弟弟要餓死街頭了也一毛不拔。

真不知道存這麼多錢有什麼用,難道是為了數零數得有快感一些?

就挺難受!

街道上車水馬龍,喑沉舔了舔被棒棒糖色素染成橘色的舌頭,回味了一下甘甜。

或許因為是苗易筆下創作出來的角色的原因吧,喑沉也很討厭苦味。

明明生活已經這麼苦了,為什麼不能讓自己的嘴裡甜一些呢?

所以喑沉從小就喜歡吃各種甜食。

但他最喜歡的還是棒棒糖,因為棒棒糖在吃完後還能啃棒棒,其他的糖在咽進肚子裡以後卻隻剩下鏡花水月。

不留下任何痕跡。

喑沉討厭轉瞬即逝的東西。

他蹲在街邊,咬著乾乾淨淨的棒棒,上麵還有水果味的芳香。

一台台汽車從他麵前駛過,車裡有男人有女人,有的愁眉苦臉,有的紙醉金迷,有的或許是為了生活而奔波,有的可能是純粹為了開車而開車。

喑沉琢磨著要不找個仗義疏財的好兄弟借點生活費。

在日島時他就經常這麼乾。

畢竟日島的黑社會已經成為一種常態了,混混們特征明顯,染著經典的黃毛,裡麵參點五彩斑斕的其他顏色,頭發通常是張揚炸起的殺馬特,嘴裡重復著帶點彈舌音的「口no雅鹿」。

就是那種一看就想揍他一頓的感覺。

他們有的還是學生,有的步入社會了看起來還不如學生。

喑沉無聊的時候就經常裝成一副人畜無害的樣子招惹混混,然後把他們引到小巷子裡補貼家用。

偶爾還能碰到變態,看他長得可可愛愛就想讓他女裝,滿足自己的惡心癖好。

這種人一般會死得很慘。

但可惜,龍國真的很少能碰到這樣的混混。

即使有也不會大張旗鼓地走在街麵上。

龍國人管這樣的人叫該溜子。

他們可比日島的混混低調多了。

「好無聊啊!」

喑沉感嘆了一聲,隨手丟掉了嘴裡的棒棒,又從兜裡掏出來一根還沒開封的棒棒糖。

這是他全身上下僅剩的一筆財務了。

正當他要打開棒棒糖的包裝紙時,忽然聽到巷子裡傳來一陣嬉鬧聲。

好奇心過剩的喑沉探頭一看。

巷子裡的一角蹲著一個滿身血汙的男孩。

男孩抱著膝蓋一動不動。

兩個熊孩子對他拳打腳踢。

「你這個怪獸!看我正義的奧特曼消滅你,噠噠噠!」

「身上都是血,你絕對是殺人犯吧,是吧是吧!」

「我要把你抓到警察叔叔那裡,讓他槍斃你!」

「不行不行,這是我先看上的怪獸,隻能被我的奧特光線消滅!」

「呸,奧特曼都是假的!」

「你敢說奧特曼是假的!難道光也是假的嗎!」

「這個世界上根本就沒有光,也沒有奧特曼!」

「……」

兩個熊孩子說著說著自己先打了起來。

而那個被稱為怪獸的男孩隻是縮在角落的陰影中。

陽光透不進巷子,隻是在最頂部的牆壁播撒了一點點的光輝。

這裡就好像是連神都唾棄的無主之地,寄居的也隻能是不能活在陽光下的怪物。

怪獸男孩的年紀明顯要比熊孩子們大得多,如果他願意反抗的話,這兩個孩子根本欺負不了他。

可他就是沉默不語,呆滯得好像個木偶。

「嘿嘿!」

喑沉叫喚了一聲,拍了拍牆壁吸引了兩個熊孩子的注意。

「你們兩個哪個是小英雄啊?」

他笑眯眯地弓著月要,精致的五官好像童話故事裡騎著白馬的王子。

額……也有可能是公主。

「我是!」

「不對,明明是我才對!」

「呸!你才不是英雄,是狗熊還差不多!」

「我是奧特曼!我肯定是英雄!你才是狗熊!」

兩個孩子看到好看的小哥哥,額……也可能是小姐姐,爭相表現,表現著表現著又打了起來。

喑沉啪啪鼓了鼓掌。

熊孩子們頓時像是被施了咒語似的,目光變得機械空洞。

連角落裡的男孩都不由自主地抬頭望向喑沉。

「好了好了,英雄們就應該待在陽光下。」

喑沉把熊孩子們趕出巷子,「黑暗的地方,是怪物的生存地。」

「千萬別回來了哦!」

他撐著牆壁對熊孩子囑咐,聲音溫柔又俏皮。

等到閒雜人等退散,他才走到怪獸男孩麵前。

李明華謹慎地看著喑沉,隱藏的雙手死死捏緊了拳頭。

他能感覺到,眼前這個人,是他的同類。

都是怪物!

「你叫什麼名字?」

喑沉蹲在李明華麵前,笑眯眯地問道。

李明華本來不想搭理他,可是一對上那雙仿佛有魔力的眼睛,嘴巴就不由自主地動了。

「k……李明華,我叫李明華!」

說完,他立刻知道自己著了道,連忙捂住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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