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幸福(1 / 2)
但曾頤盛說希望和她結婚,相伴餘下的人生。
她真的是難以置信的。
曾頤盛跟她說他喜歡她,希望接下來的歲月能和她一起度過的時候,她真的是驚訝驚慌的。
對唐玉和曾頤盛,她一直抱的就是一種人生浮萍般的緣分。
她居然能獲得這樣美好得值得任何人羨慕的,她連年輕時候做夢都沒敢肖像過的男子的追求。
曾頤盛風度翩翩,溫和,耐心,體貼細致。
溫和,耐心,體貼,細致的男子她也見過,鄉間也有男子偶有這樣的品質。
她喜歡和曾頤盛聊天,喜歡兩個人一起做飯時候的閒聊和默契,喜歡他把明橙叫成囡囡並和自己一起討論囡囡的溫暖,喜歡他把自己當成家人的親密。
但她真的從沒想過,這樣的男子會成為她的伴侶,或者說,她從沒想過,她的人生還會盛開這樣的溫情。
但這樣的品質集一人之身,而且還如此的高大威武風度翩翩,事業有成,她隻在電視裡見過。
所以,相處以來,她對曾頤盛是仰慕喜歡的。
她很仰慕喜歡曾頤盛。
她真的以為她這一輩子,於男人於感情,就隻有何光榮這樣的遺憾了。
他講得含蓄而平靜。
他說阿慈的媽媽是個外表柔弱秀麗但實則要強至極的人。她非常想有一番建樹,她不太喜歡家務和家庭瑣碎事情。有時候為了實驗,她甚至可以好幾天都住在實驗室。孩子們基本都是保姆和唐玉帶大的。
還是在這樣的年紀。
她真的早二十年前,就已經認命,認了自己是個沒有丈夫緣的命。
曾頤盛說孩子們已經長大,就讓他們互相陪伴。
在實驗室他可以忘卻世間的情緒,但回到家麵對老母和塵世煙火,他真的一年比一年覺得孤單。
那麼溫和沉穩的曾教授,說這些的時候,還是那麼溫和沉穩,但卻讓她覺得很心疼。
他跟她講了以前和阿慈媽媽的生活。
他說,他也真的從沒想過,他這輩子還能遇上曾嫻這樣的,能一起相伴立黃昏,一起添衣加餐,詢問粥可溫。
他說他是喜歡物理,但他骨子裡是個中國文人。他喜歡相濡相伴的生活。
他甚至說:「阿嫻,等我們有一個老得不能自理了,咱們就去養老院,反正咱們有條件,咱們既有人陪伴又有人照顧,孩子們多放心。」
曾嫻的眼淚就撲簌簌落了,她說:「三哥,咱們能像家人一樣生活在一起我就很滿足了,我真不敢肖想做你的伴侶,我文化修養都不夠的。」
曾頤盛伸手給她擦眼淚,曾嫻連連躲避,他就把紙巾遞給她,看著她擦了眼淚,拉了她的手:「阿嫻啊,你文化很好修養也很好,我呢,隻會研究物理,可人老了,物理給不了我吃得舒心笑得開心一回家就滿滿的溫暖啊。如果真要比,應該是你嫌棄我這個糟老頭子啊。咱們好好保重,至少還可以一起生活三十年,你想想,還有三十年的光陰啊,咱們可以有人陪,可以閒時有人說話,三餐有人一起做飯,家事孩子的事都可以有商有量。上次你說肩膀痛,我想給你推拿一下,你硬是不肯,如果咱們在一起,你肯不肯?咱們可以互相照顧啊。咱們互相有個照顧,不僅咱們自己可以過得好,孩子們是不是也可以更放心?」
曾嫻的眼眶又紅了。
在曾家的日子她真的過得很舒心。
明橙的事她不僅有人商量,還有人幫著管。
她偶爾有個頭疼腦熱,不僅僅老太太盯著她,曾頤盛也是噓寒問暖,水藥都會遞到她手上,她稍微做多一點點點心,那一餐的飯菜就必定是曾頤盛動手。
除了父母孩子,曾頤盛是第一個照顧她的人啊。
這是她在何家何光榮麵前,從沒有過,甚至沒敢肖想過的待遇啊。
曾頤盛說,家務就是要家人一起做才有趣,家人之間就是要互相照顧。
是啊,家務原本可以扔給鍾點工,但做飯這樣的事情,就是一起做,才吃得更香啊。
她覺得她也有些肖想未來也過這樣的生活了。
但她擔心孩子。
曾頤盛就笑了:「回家就能看到囡囡和阿慈,你可以看看他們的反應。」
她就笑了,這兩個孩子相處那麼好,肯定是不反對的。
果然,阿慈居然婚戒都幫忙買了,而明橙更是說,能有曾頤盛這樣的爸爸,她覺得很開心。她甚至說,有曾頤盛這樣的爸爸,她以後的人生會更美好。
她知道曾頤盛經常帶著明橙出去應酬,曾頤盛也跟她說過,他要讓明橙學會去定位自己,學會去識別他人,要讓她真正開懷放光彩。
他是在做一個爸爸的陪伴工作。
給明橙從沒享受過的陪伴與父愛。
曾嫻點了頭,她踏實的跟著曾頤盛做了注冊。
曾頤盛堅持要辦個儀式。
曾嫻非常不想,她覺得兩人不管法律還是形式上在一起就行了。
一把年紀了何必張揚。
但曾教授堅持,說趁著聖誕,不僅曾家人要來,還有一些熟悉的教授學生朋友也要邀請一下,一定要讓大家認識他的夫人。
曾頤盛最後讓家庭成員投票決定,曾紀哲和太太網絡投票參與。
曾嫻以自己僅有的一票慘敗,無奈,隻能同意。
服裝是阿慈和明橙一起定的。
曾紀慈還是堅持要穿婚紗,他振振有詞:「結婚的時候女人就是要穿婚紗。媽媽身材好,穿婚紗漂亮。」
曾嫻連連搖頭:「我一把年紀了不穿婚紗。」
何明橙也有些動搖,這是媽媽這一輩子唯一的穿婚紗的機會。
曾紀慈非常堅定:「婚禮會有一個交換戒指的儀式,穿婚紗更有儀式感。儀式過後,您就換第二套服裝,穿旗袍。」
何明橙一想,頗有道理呀,立馬就站曾紀慈這邊了。
曾教授和唐玉一想,也覺得這個安排好,一起勸曾嫻,曾嫻終於同意。
曾紀慈就一定要帶著曾嫻和何明橙去紐約試婚紗,曾嫻拒絕,覺得太麻煩,讓曾紀慈和何明橙隨便挑一套拿回來就行。
曾紀慈大手筆讓人把婚紗送家裡讓曾嫻試穿。
至於旗袍,曾嫻挑了唐玉櫃子裡一條酒紅色織錦緞麵旗袍。
唐玉說這是她和爺爺結婚三十周年的時候做的。
旗袍保養得很好,穿曾嫻身上無比的合身。
唐玉連連說曾嫻當真是她閨女,連身材都像。
曾紀慈卻又挑剔:「媽媽,結婚應該穿新衣服吧。」
曾嫻撫扌莫著緞麵溫柔道:「穿奶奶的衣服更有意義,我很喜歡,我也希望自己跟奶奶一樣有福氣。你們做主給我挑首飾吧,我沒怎麼帶過,不懂。」
唐玉早把首飾盒裡的全副家當都拿了出來,並叮囑:「好好搭配,不夠的讓曾教授刷卡,讓阿慈和囡囡陪你去挑,他們兄妹倆的眼光比曾教授好。」
曾紀慈看了眼已經在首飾盒子裡開始挑揀的曾教授,這次主動讓了位:「給個機會給曾教授,曾教授搭配下,我和明橙再修正。」
說得幾人哈哈大笑,曾教授就真的一本正經挑選並拿給曾嫻比試起來。
何明橙沒有把這個消息告訴葉明遠。
她覺得這是她的家事,和葉明遠沒有什麼關係。
葉明遠是在曾頤盛的喜帖發出來的當天知道的。
他很不爽。
不是他反對丈母娘有第二春,而是非常氣憤這麼大的事情,何明橙半點沒跟他透露。
他在她眼裡,難道真的就是個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