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被打(1 / 2)
顧小小勸了半天,才把提劍要殺去趙家的顧父攔住。
「這小子,竟敢毀你名譽,看我不殺了他。」
顧小小:「信確實是我寫的」。
別說,再看,顧小小也覺著惡心,可真是她寫的,雖然隻是其中部分,念愛腦時的她真是太恐怖了。
顧父:???
「那身為男子,也不可行此等無恥之事。」
「以感情為籌碼,這不就是想讓你除了他,再也嫁不出去。」
「之前倒是我看錯他了。」
顧父真的特別生氣。
顧母同樣,「從小看著他長大,不想是這樣之人」。
顧小小知曉她們擔憂得,可再來一次,她真沒想過嫁人之事,這樣看,其實挺好。
她還有些興奮,「嫁不出去,我就永遠陪在阿爹阿娘身邊。」
她聲音清脆,眼睛裡都是認真,誰家父母不想兒女一直承歡膝下,顧父的火氣硬生生被壓了下去,顧母眼裡也閃著淚花。
見狀,她繼續:「阿爹阿娘總不能不想養我」。
她睜大眼睛,明明是撒嬌,卻帶著委屈。
這下她剛說完,顧父先吼了出來,「胡說,我女兒就算一輩子不嫁,我也養得起」。
「噗嗤!」
顧小小笑了出來,「那就不擔心了」。
不擔心了。
顧母也笑了。
原以為女兒是最傷心的,不想她好像根本不在意。
這樣便好。
顧父又想起那懸賞,「你覺著那藥有問題?」
顧小小點頭。
前世她一直覺著是上天聽到她所求,才給了她這機遇,如今想想,當時出行的人那麼多,那人怎麼就認定她,想來是有人提前安排並透露了她的情況。
本想重來一次,各走各的人生,硬要把她當做代價,那就怪不得她。
趙家,趙以良正與母親爭執。
「娘,你怎能拿我書信做此等事。」
他是從同窗口中知道此事的。
盛朝法令,父罪不及家人者,子亦可再行恩考之事。
他已經通過之前的考試,就等下一年春闈,隻要還有機會,那些同窗明麵上便不會與之斷交。
之前退交往之物之事,對他雖有影響,但有提親之事在前,大家又知他家情況,看不起這操作,也不清楚婚事不成原因,會在背後議論,但不會拿到明麵來說。
午後,他正與同窗在望江樓喝酒,後來的同窗進門就扔給他一單子,「趙兄,看不出來呀!」
「這顧小姐對你如此深情,且不是非趙兄不嫁。」
話雖如此,臉上顯出的都是看不起。
有情時,情義深沉。
斷絕時,背後捅刀。
對喜歡的女子尚且如此,誰還敢與之交往。
他灰撲撲跑回家,見趙母滿臉自豪,終是有了脾氣。
「她都是你的人了,書信而已,有什麼見不得人。」
「母親別胡說。」
趙以良都紅了腳,他是牽過她的手,可也僅此而已。
「她心悅你之事,旁人早已知道,你倆的婚事,本就是板上釘釘的事,誰知半路出這岔子。」
「你不娶她,還有誰敢娶她。」
「再說,你光有名聲不行,還得有人有這個」。
趙母搓了搓手。
趙以良慢慢平靜下來了。
是啊!
除了名聲,官場上的事還是得有人幫扶,打點也需要銀錢。
這兩年,若不是有顧小小明裡暗裡的支出,他們怕是這小院也住不上。
「隻要她與你成婚,那誰還會說這些事,說也隻會說你們二人的深情」,見兒子有動搖,趙母繼續。
「可你這樣損她名聲,小小會願意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