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 天上琳琅(1 / 2)
附加條款,是很重要的一環。
稍有遺漏誤解,會釀成大錯。
第七條第三點補充條例中明確表示,乙方陳世賢今後的公司持股占比不得超過50%。
股份有限公司,顧名思義,走的是股份融資路線。
在公司裡占股比例越高,話語權越大。
他們這樣做,等於擺明車馬。
你陳世賢要是簽了,就是個打工的,翻不了天。
不論今後賺多賺少,作為資方都會得到大頭。
而且控股占比的限製,杜絕了他後續買入散股,掌控公司的可能。
還有一個,是關於第九條第五點的補充條例。
要求網絡紅娘的客戶,無須注冊新賬戶,均使用tt號登陸。
這跟第一條極其相似,都屬於霸王條款。
前者在限製股權,後者是捆綁客戶。
隻要簽訂,就是打工的份。
在資本家眼裡,這樣的剝削理所當然。
乙方覺得不合理,可以不簽。
就這麼簡單。
後續的補充條例多是優待政策,比如提高年假天數、增加少許分紅百分比等。
這些福利帶有明顯的補償性質,典型的『給一巴掌再給顆糖』的商業操作。
兩位迅騰高層,是老資本家了。
陳世賢放下合同,舒了口氣。
他抬頭看向桌對麵,沒有急於立刻表明表態。
陳世賢很清楚,對方的打算。
既想培養他,又不願他發展的太快。
以免公司搶占市場份額,影響迅騰今後的長遠利益。
拒絕,是不可能拒絕的。
跟誰過不去,也不能跟錢過不去。
想學跑,先學走。
想自立,得有錢撐月要才行。
這家網絡紅娘公司,他也沒準備做長期。
等步入正軌,可以運用未來的經典運營手段。
一邊擴大規模,一邊斂財。
待公司上市前後,把持有股票套現跑路。
這樣一來,就能獲得新公司的運營資金。
俗話說,演戲演全套。
就算心裡接受合同,也不能馬上簽訂。
最好表現出掙紮不已,猶猶豫豫的樣子。
這樣簽訂跟爽快簽訂,給人感受是不同的。
後者是無所謂的態度,今後對公司發展,也許不太上心。
前者是基於深思熟慮,犧牲自我,服從大局的形象。
孰優孰劣,高下立判。
陳世賢在重生前,依靠個人能力擊敗競爭者,吃下蓉城周邊二三四線城市的快遞業務。
自身,也是有兩把刷子的。
尤其是見識過的人越多,對人心揣摩就越精準。
他當著兩人的麵拿起合同,搖頭苦笑道:
「我本就是迅騰的人,即便沒有這幾條,也不會亂來的。加了反倒覺得……哎,罷了罷了,這樣也好。」
他拿起圓珠筆,在五處地方簽上自己的姓名。
看到陳世賢落筆,李青嚴肅的神色逐漸放鬆。
馬騰騰也咧開嘴角,露出『充錢才能變強』的標誌性笑容。
不管這小子有沒有看到補充條例,並理解背後的含義。
反正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以後別想抵賴。
「陳老板,合作愉快。」
陳世賢笑容勉強,握住對方伸來的手:「李總,大吉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