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踏歌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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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迪也就納悶,自己吃了這麼久的扇貝,就沒見到過珍珠。

但是你看人家累,不但吃出來了,還是個雙黃蛋。

兩顆大小幾乎一樣,顏色都呈暗紫色的小珍珠就那麼躺在累漂亮的掌心上。

沒有火光的時候,看起來就像是黑色,但是經過篝火一照,立馬反射出紫色的光暈,非常漂亮。

累見黃迪稱這個為好東西,心裡的第一想法就是:

「這東西能吃?一定很好吃!可是這麼小,多少能吃飽?」

珍珠,尤其是這種顏色異種的珍珠,在現代化社會,那可是高價奢侈品。

但是在累的部落裡,吃不飽穿不暖的這群人,可不會把這東西看得多高大上,這是價值觀的不同。

什麼盛世古董亂世黃金這樣的老話,同樣也在這裡不適用。

他們隻認吃和皮革。

不過,美麗的事物總會有人喜歡,而且在這個年代,也不是每個人都吃不飽穿不暖,最起碼角部落的女王和角部落聯盟的巫覡就一定吃的飽穿的暖,那麼他們或許會更喜歡這些東西。

黃迪小心翼翼的把這一對紫珍珠鑲嵌在DIY孔雀的身上,成了一對眼睛。

畫龍點睛。

幾乎一剎那間,這孔雀像便變得鮮活起來。

綠色鑲嵌五彩,展開的雀尾。青藍色的鳥身,一雙紫色的眼眸在篝火下閃動著紫色的光暈。

「哈,哥們兒真是有才啊!這東西的品相,放在這個年代,可謂珍寶了!」

黃迪左右看著自己的作品,相當滿意自己的手藝。

給角部落女王的大禮算是製作完成,剩下就是角部落巫覡的禮物。

黃迪沒想過給巫覡也做一個貝殼DIY,那就不能顯得禮物的獨一無二,也就不夠貴重。

思來想去,他最後決定把那塊狗頭金送給角部落的巫覡。

那狗頭金應該有些年頭,想來前部落酋長應該經常用手摩挲玩耍,上麵磨得光亮,橙黃誘人。

這東西,無論在什麼年代,都是貴重之物,可遇不可求。

想當年,慈禧太後大壽之前,有高官想要弄一塊狗頭金作為賀禮,動員了不知多少人多少勢力尋找,結果卻一無所獲,足見這東西不是想找就能找到的。

是夜。

黃迪這晚終於沒有忙活其他事情,一早就鑽進了避身所內。

累已經睡在鯊魚皮的被褥內,蜷著身體。

黃迪一鑽進被窩,就感受到那份凸凹和滾熱。

「累,我明日出發去角部落後,你找時間去我們以前居住的山洞,把那裡存下的皮革都弄回西陵部落來。」

他此番要帶走很多皮革,部落裡的物資顯然有些不夠用,而他和累在海邊居住的時候,積攢了不少的大魚皮,此時拿回來,也能解燃眉之急。

累鑽進黃迪的懷裡,雙手雙腳纏著黃迪,臉貼在他的月匈口聽著跳的越來越快的心跳,回道:

「嗯,我明天便取回來。你這一去路途遠,要好幾天看不到你了,我怎麼睡覺啊!」

黃迪雙手摩挲著累的月要下凸起,笑道:

「我這次去角部落,如果順利的話,可能會多住一些日子。費勁巴力的弄了這些禮物,我定要換回些有用的東西回來才是。」

累被黃迪摩挲的小月要輕扭,不多時黃迪便感覺到月要側有著潮濕的滾燙。

「黃,你是去繳納貢品,怎麼可能換回東西來,還是早去早回。」

小部落給主部落送戰利品,那是應當的,也是規矩,沒聽說還能拿回東西來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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