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聚餐(1 / 2)
安瑜在公司待了一個上午,大概整理了一下現在法務部的工作,中午一到,就拿著包包離開了。
原本今天就隻是去報個到,簽一下合同,明天才是正式上班。
安瑜在回國之前就在網上找適合的房子,看了幾家,還是想著現場去看一下更放心,昨天太累了,今天下午正好去解決這件事,趕緊把房子找好。
安瑜可沒有那種長期住酒店的打算,還是自己有個家來得舒服一些。
最後安瑜在看了三套房子中,選了套兩室一廳的復式公寓,所有家具電器一應俱全,安瑜又去買了些新的床上物品和廚房用具,還有各種各樣的生活品。
忙了一個下午,總算是有了個家的樣子,心裡倍感喜悅。
這晚,安瑜點了個外賣,草草應付了事,便上了床。
翌日,安瑜起了個大早,換好衣服便出門晨跑,這些年,晨跑已經成了安瑜的習慣。
剛剛出國的那一兩年,幾乎算得上是安瑜的噩夢,每天睡不到五個小時,失眠情況嚴重,安瑜睡不著乾脆早起去晨跑,後來睡眠恢復了,但是也養成了習慣了。
這個小區的綠化做得非常好,這也是安瑜選擇這套房子的一個理由,早晨呼吸著新鮮空氣,覺得整個人都得到了放鬆。
晨跑完,安瑜回家洗了澡換好衣裳,鍋裡的粥也煲好了,配著小菜,吃了一碗,感覺自己的胃都舒服了,安瑜滿意地笑笑,洗了碗出了門。
走出小區,就看見叫好的車已經等在那裡了,提前半小時到了公司打卡。
昨天隻是報到,今天便要正式開始工作了。
安瑜的任務還是很重的,娛樂公司的法務經理,每天經手的是整個公司所有藝人的各種合同,華嵐作為現在國內數一數二的娛樂公司,旗下藝人的數量自然不少,算起來業務自然也不少。
不過,說是這樣,那些不起眼的藝人的合同自然到不了安瑜這裡來,自有法務部的其他人來看,安瑜主要還是為旗下主要的藝人把關權益。
其實在林昂看來,安瑜到這裡來完全是大材小用,律師界的明星,屈就於娛樂公司,雖然華嵐的規模不小,但是讓美國上流社會追捧的大律師來處理這些勞務合同,怎麼都是浪費,不過,安瑜自己都不在乎,林昂當然沒話說,高興還來不及呢。
拋去腦子裡的其他事情,安瑜花了一個上午,將公司重要藝人的信息了解了一遍,包括他們現在已經簽訂的合同,和正在洽談的業務。
看到『景笙』兩個字,安瑜抿了抿唇,眼睛裡透著復雜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