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2.9.3.5】別等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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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正扌莫魚,沉迷新書。

這本書隨時可能會回來,我就日常打卡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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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是魯迅誕辰140周年紀念日。說到魯迅,若讓你用一個詞形容,可能多半會是:嚴肅、清醒、犀利、不苟言笑,以及教科書裡的「背誦全文」……但這樣的魯迅著實有些片麵,他其實還是個特別好玩和可愛的人,嚴肅中不失溫柔,清醒中不失有趣,犀利中不乏幽默。

不一樣的「迅哥兒」,了解一下

01

「吃貨」魯迅

一到晚上就特別想吃東西這件事,可不是當代「乾飯人」特有的,魯迅先生也常常半夜餓得睡不著輾轉反側呢!

夜裡睡不著,又計劃著明天吃辣子雞,又怕和前回吃過的那一碟做得不一樣,愈加睡不著了。(《集外集》)

魯迅不僅愛吃辣,甜的更喜歡,喜歡到什麼程度呢?半夜也要起來偷食。(話說,迅哥兒您怎麼老搞「夜間突襲」?)

午後,織芳(即荊有麟)從河南來,談了幾句,匆匆忙忙地就走了,放下兩個包,說這是「方糖」,送你吃的……

景宋(即魯迅的夫人許廣平)說這是河南一處什麼地方的名產,是用柿霜做成的,性涼,如果嘴角上生些小瘡之類,用這一搽,便會好……可惜到他(她)說明的時候,我已經吃了一大半了。連忙將所餘的收起,豫備(預備)將來嘴角上生瘡的時候,好用這來搽。

夜間,又將藏著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因為我忽而又以為嘴角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

不料一吃,就又吃了一大半了。(《華蓋集續編》)

魯迅:這些話我真的說過!

魯迅攝於1930年

因為來家中做客的人多,一些「密斯得」(英語ster的音譯,意為先生)常常將自己心愛的點心吃得一個不留。這還得了,他趕緊發起「點心保衛戰」,想了個名曰「花生政策」的妙招——

於是很有戒心了,隻得改變方針,有萬不得已時,則以落花生代之。這一著很有效……(《華蓋集續編》)

喜歡吃還不算,魯迅還以「發揚中華美食」為己任,做起了「美食推廣大使」,對成果還頗為得意:

我常常宣傳楊桃的功德,吃的人大抵贊同,這是我這一年中最卓著的成績。(《在鍾樓上》)

迅哥,吃貨做到這個份上,隻能說:服氣!

02

「寵娃狂魔」魯迅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那個「橫眉冷對千夫指」的魯迅,還是個十足的「寵娃狂魔」,他對兒子周海嬰的寵愛,簡直到了恨不得對全世界說「快來看我的娃有多可愛」的地步,就算是偶爾的「抱怨」,也透著無限寵溺。

在給友人的信裡,他說:

海嬰,我毫不佩服其鼻梁之高,隻希望他肯多睡一點。(怎麼隱隱有點凡爾賽的意思呢)

在給母親的信裡,他事無巨細地報告著兒子的一切:

海嬰很好,臉已曬黑,身體亦較去年強健,且近來似較為聽話,不甚無理取鬧,當因年紀漸大之故,惟每晚必須聽故事,講狗熊如何生活,蘿卜如何長大,等等。頗為費去不少工夫耳。

魯迅:這些話我真的說過!

海嬰與魯迅(1930)

在給好友蕭軍的信裡,說起兒子不肯好好吃飯這件事,居然透著點委屈:

這時我也往往隻好對他說幾句好話,以息事寧人。我對別人就從來沒有這樣屈服過。

當然,有時候他也會因為孩子太鬧而抱怨,但連抱怨也是可愛的:

他大了起來,越加搗亂,出去,就惹禍,我已經受了三家鄰居的警告,——但自然,這鄰居也是擅長警告的鄰居。但在家裡,卻又鬧得我靜不下,我希望他快過二十歲,同愛人一起跑掉,那就好了。

真偶爾生氣起來,打罵幾句,也是做個樣子,因為兒子說了:

打起來,聲音雖然響,卻不痛的。

放到現在,妥妥的「寵娃狂魔」沒跑了!

03

「時尚先生」魯迅

魯迅先生對時尚也很有一番自己的見解,他那麼寵愛海嬰,卻獨獨因為孩子不肯模仿自己的穿著而氣呼呼:「海嬰大了,知道愛美了。他什麼事情都想模仿我,用我來做比,隻有衣服不肯學我的隨便,愛漂亮,要穿洋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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