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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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想的父母是雙職工,每天忙著上班,周想五歲就洗碗掃地,七八歲就開始洗衣做飯。

大哥因為腦膜炎智力有問題,跟著爺爺在縣城生活,爺爺是乾部,工資高。

姐姐和三哥跟外婆在縣城生活,隻有周想五歲時跟著父母到鎮上生活。

十一歲時,十八歲的姐姐周鬱回到這個家裡,可是周想平日裡做的事情不但沒有減少,反而變多。

姐姐隻做飯和洗衣服,洗碗和漂洗衣服歸周想,其他的事情還是周想的。

十二歲時,考上縣城初中,周想去了外婆家住宿,開始了更艱難的生活。

外婆是個文盲,裹過小腳,走路慢,在縣城的車站擺瓜子攤,周想每天中午放學必須去瓜子攤拿菜回家做飯或者換外婆回家做飯。

外婆不接受送飯,所以即使周想拿菜回家做飯,做完了也要換外婆吃飯,外婆再換周想去上學,從家到攤位,周想要走二十分鍾,外婆的小腳走的更慢了,所以,周想下午上課遲到是常事。

晚上放學做飯還是周想的,寫作業的時間幾乎沒有,外婆定點關燈。

為了節約煤炭,每天晚上的煤爐子外婆從來不封,所以周想每天必須早早起來生爐子,然後外婆來做早飯,周想才能去洗漱。

早飯幾乎都是頭天的剩飯,周想看著自己碗裡的炒飯,三哥碗裡的蛋炒飯,總是奇怪外婆怎麼一鍋炒出兩樣飯的。

其實外婆也並不是疼三哥,隻是在外婆這裡相對來說,男孩比女孩重要點,三哥十四了,很內向的人,是被外婆按照棍棒底下出孝子的道理,每天揍一兩頓揍出來的性格,從七歲揍到大。

姐姐和三哥總是說爸媽心疼周想,才把周想帶在身邊的,其實周母告訴過她,因為她是女孩子而且太小,爺爺和外婆都不願意接手她,才被父母帶到鎮上生活的。

外婆住的地方很小,單位給分的房子,前麵拆了,蓋了四層的大商場,右邊是倉庫,左邊是郵政局的新樓,小小的幾十平米的院子到了夏天晚上成了蒸籠。

周想就去大商場樓頂睡覺,大夏天的夜裡卻是被凍醒的,一身都是露水,上初三時,周想手腕痛,查出風濕。

一瓶一百粒的藥,需要二十八元,對於每個月隻有二十七塊八工資的周母來說,是高價,所以每次隻買三天的藥量,一個月買兩次。

周想因為成績差,考了技校,三年畢業,十八歲,媽媽給她找進了飲食服務公司,說個大家都明白的,國營飯店就是這個單位的,洗澡堂也是這個單位的。

周想進入已經被承包的國營飯店,被派去洗碗,成天泡在水裡,風濕已經成了她的夥伴。

二十二歲嫁人,二十六歲生子,丈夫是個疑心病很重的人,所以周想下班十分鍾不到家,國營飯店的電話必響。

三十八歲,周想終於爭取到了淨身出戶,離開了窒息的婆家,去京都打工,遇到京都一個本地人,對方有一個閨女,倆人沒有再要孩子,這二婚丈夫是個好脾氣的,周想過得很順心。

不用愁房子,不用愁存款,過上了順心的日子。

到了晚年沒人願意養她,兒媳婦說她已經是別人家的人了,而且沒有盡到把兒子養到十八歲的責任。

繼女說她爸不在了,這個家沒她任何東西,她可以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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