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禍不單行(1 / 2)
現在!正在討論放不放錢多多的事。
有人說!錢多多是無辜的,應該先把他放了。
「是的!我們已經確認了,是事實!」
「把會議室的門關上,不許任何人進來。」局長命令道。
有人說!錢多多是公司負責人,這次事件與他有直接關係。所以!不能放!要查!要徹查,一查到底。
此時的會議室內,正在開電視電話會議。
正如那個值班的警察說的,正在商量怎麼處理錢多多事件。
要知道!這種會議一般人是不能打擾的。
現場開會的,也就局長和另外幾位主要負責人。
「局長!」那個警察把信展開,放到局長麵前。
局長很不滿地看了一眼那個警察,然後看向信。
那個警察拿著綁匪寫給安保國威脅錢多多的信,來到會議室。
「什麼?他們綁架了錢多多的女友?」
這個社會是需要有人來做公益事業的。我們不僅不能嚴查,還要支持!
有人反駁:做公益事業可以,但是!錢多多還債公司經營不規範。
有人說!錢多多雖然不在現場(公司門口),可畢竟出了打架事件。那麼多人打架,社會影響不好。所以!作為公司負責人,就應該負全部責任。
有人說!這明顯是有人陷害錢多多,完全是別人一手導演的。錢多多是無辜的,應該立即放了他,不要著了別人的道:利用警察來控製錢多多。
我們警察局不是用來被人利用的,我們警察局有自己的辦案原則。
所以!暫時不能放錢多多。
也有人認為:錢多多的還債公司不合法,必須嚴查。
有人反駁:錢多多替人還債怎麼就不合法了?難道?開高利息公司就合法了?搞網絡套路貸就合法了?為什麼就不能有公益事業存在?
有人反駁道:錢多多的還債公司才開始試營業,出現不規範的行為是可以理解的。不能因為一句「不規範」就抹殺了。
這個社會是需要有人來做公益事業的。我們不僅不能抹殺,還要支持!
會議上麵,持各種意見的人都有,僵持不下。
總之一句話!上麵的人發話了,下麵的人就不敢隨便作主。
局長退出會議,來到一邊把情況上報給上級領導,請求批示。
「這還要請求批示?立馬組織營救。」
「可是?對方說我們內部有內鬼。」
「兵不厭詐!你就當有內鬼來處理。」
「……」
得到上級領導的批示,局長也就放心了。
還能怎麼辦?先把錢多多放了,讓錢多多去注銷「錢多多還債公司」,看看綁匪那邊有什麼動靜?
現在!你不按照綁匪的要求去做,綁匪就有可能撕票。
局長把錢多多叫到辦公室,跟錢多多商量注銷「錢多多還債公司」的事。
「我們的意思是:先答應綁匪的要求,去注銷公司。然後!看綁匪們的動靜。他們要是真的把人放了,豈不是更好?」
「可是?這這這?」錢多多為難地說道:「我好不容易才注冊成公司,以公司化運營。這這這?」
「你先去注銷,等到綁匪把人放出來了,再重新注冊。我們會跟那邊招呼一聲,一切給予你方便。注銷、再注冊都給予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