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方婷上門(1 / 2)
就目前來說,丁鵬搞錢的路子,並不多,什麼股票、彩票之類的,他也不懂。
房地產,套現太慢了。
他目前唯一擅長的,便是寫作。
寫小說。
在這個年代,寫小說能賺錢嗎?
當然能賺錢了,不論是金庸、古龍,倪匡,還是後來的黃易、溫瑞安,抑或更後來的一大批網絡小說作者,都賺的金缽滿盆。
對於一個小說作者來說,稿費隻是所有收入中的一部分。
除此之外,還有出書時,出版發行的分成,影視劇的改編等等。
這些都能撈到不少的金錢。
他今天出去買了一份《明報》,令他驚喜的是,他的《尋秦記》已經開始連載了。
不過因為篇幅限製,這一期的報紙僅僅隻刊登了第一章的內容,《穿越秦朝》。
但是這已經足夠了,光是這一個穿越秦朝,便已經足夠讓他嶄露頭角,成為一名文壇新秀了。
作為一本公認的歷史穿越小說鼻祖,《尋秦記》最出彩的創意,便是首次提出了,現代人穿越到古代的創意。
相信,當看慣了武俠小說套路的港民,在初次看到這樣的劇情創意時,一定會大為驚駭,驚為天人,感嘆作者的腦洞,從而被劇情深深吸引住。
丁鵬要的,就是這樣的效果。
他之所以把第一本小說投到《明報》,其目的,就是為了獲得名聲。
《明報》在香港文壇,影響深遠,這就類似於後世的,是能夠造就大神的地方。
隻要這本《尋秦記》在《明報》大獲成功,俘獲大批粉絲讀者,那麼,便會有無數出版社找到他,出高價買他的版權,給他出書賺錢。
同時,也會有無數報社、雜誌,向他約稿,給出高價。
甚至,如今的香港影視業極其發達,正處在黃金時代,一些製片人看到了這本書的火爆,便會找到他,尋求影視改編,這又是一大筆收入。
可以說,隻要這本《尋秦記》大爆,丁鵬便能名利雙收,財源滾滾來,不愁賺不到錢。
他現在要做的,便是盡可能的多寫出一些稿子,以應付之後無數的商機。
對於一個作家而言,作品永遠是最重要的。
幸好他存貨充足,不愁沒有東西寫。
寫完《尋秦記》,不是還有《大唐雙龍傳》嘛,《翻雲覆雨》《大劍師傳奇》,這些都可以寫。
光是黃易的小說,丁鵬便記得不下數十本。
除了中國的,外國的小說也有許多,比如自1997年起,風靡整個歐洲的《哈利波特》,和1996年首版的《冰與火之歌》。
這些小說,每一本都是經典中的經典。
買好電話卡,激活了大哥大的電話號碼,隨後他便讓百貨商場的工人,把他買的電器,一一搬運回家,安裝好了之後,他的整個屋子煥然一新,住起來更為舒適了。
有空調,有冰箱,有煤氣灶,有抽油煙機,有微波爐,有彩電,有全自動洗衣機等等,臥室也安裝了座機,手裡又拿著大哥大,通訊方麵,十分暢通。
出去吃了午餐回來,丁鵬便開始書寫他的第二份稿件了。
他拿起筆,寫道,《大唐雙龍傳》。
這本書,可以說是黃易先生的集大成之作。
內容之精彩,場麵之宏大,情節之跌宕起伏,堪稱引人入勝,封神之作。
全書一共四百多萬字,字數上比《尋秦記》高出將近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