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秦法沒人性(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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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毅尷尬的苦笑了一下,心裡卻在想著明日早朝該會是一個什麼下場。

皇帝震怒,是會隻殺李陽一人呢?還是直接把他們一乾參與了律法變革的司律官員全部殺之?

哎,倒黴呀!

就在蒙毅心中叫苦之時,就聽見李陽不高興的道:「蒙大人,這……這改的叫一個什麼鬼呀?」

蒙毅一愣,迷茫道:「中丞,這一百條律法可都是以《公法》為指導來改的,有什麼不足之處嗎?」

李陽指著竹卷道:「你看這條,就是鬥個毆,打個架,你居然要定一個臏刑,砍去犯人的膝蓋骨,這……這未免也太重了吧?」

李陽是真的驚呆了,對於後世的人來說,這麼重的刑罰,他是完全無法理解的。

蒙毅一臉委屈道:「中丞,我等已經是減刑了。」

底下的官員也趕緊點頭道:「是啊,我等已經量刑減輕了不少,難道中丞覺得還要再減輕?」

這一下,倒換成李陽一臉懵逼了:「啊?這……這種量刑已經減輕了不少?」

蒙毅點點頭:「中丞,我大秦律令,但凡執鐵器鬥毆者,皆定死刑,如今隻是臏腳,留其一命,這已經是寬宏大量了。」

「…………」李陽頓時無語。

見李陽好似不信,蒙毅繼續解釋:「中丞有所不知,鬥毆之罪,之所以重,是因為我秦人崇尚私鬥,商君為了立法禁止私鬥成性之風,故鬥毆之罪尤重。」

李陽直接給他一個死魚眼睛,這時他才終於明白什麼叫秦律猛於虎了,這他媽的商鞅太沒人性了。

李陽嘆了口氣,手一揮:「改,重新改,除了造反的,其餘之罪通通不得損傷身體。」

「啊?」頓時,所有人都驚呆了,麵麵相噓。

這意思就是說,除非造反的罪,否則砍手、砍腳、割耳朵、割鼻子都不能再有了,哪怕砍根手指也不行了,這對於這些習慣了秦律的官員們來說,這還是律法嗎?這簡直也太慈悲了吧?

李陽翻了個白眼道:「啊什麼,以後這些私鬥的,給人重傷者,依傷情而定,或監禁或徭役一至十年不等。傷人命者,定死刑。輕傷者,從《刑法》中移出,另定一法,名曰《治安法》,或監禁或徭役一月至一年。具體的律法,你們自己下去考量吧!」

蒙毅不由擔憂道:「中丞,如此會不會再次引起私鬥成風啊?」

李陽搖了搖頭:「蒙大人多慮了,你放心吧,沒有誰會想去服徭役的,而且判個幾年徭役,幾乎也沒人能活下來。何況,你砍斷人家的手腳,也沒意義嘛,人家豈不一樣餓死?還不如給我大秦修修長城,做點苦力,一舉多得的事。」

李陽可是親自嘗受過徭役之苦,剛來這個世界就被抓去修了半年的長城。其中的苦,沒有人能比他更清楚了。那裡簡直就是地獄,那些監工們,完全就毫無人性,沒把役夫當人看,雖說他才服徭役半年時間,卻也是生不如死,幾度萌生自殺的想法,而且他也曾眼睜睜的看著許多的役夫就這樣倒下去,然後就再也沒能站起來,而屍體就這樣砌在了長城裡。

李陽知道,莫說判十年八載的徭役刑期,就是能乾完三年,還能活著的,就已經是少數了。

蒙毅想想,也覺得頗有道理,點頭道:「還是中丞考慮周到。」

李陽一笑:「慢慢適應,等你思想改變了,自然也就明白治世之法,與爭霸之法的區別要害了。治世是為了太平,而要想天下太平,就得給人留條活路。隻要不做傷天害理之事,這活路,總歸得給他們留一條啊,哪怕留的隻是一個希望。」

「不做傷天害理之事,就得留活路……」蒙毅若有所思的念了一會兒,然後眼睛一亮,喜道:「中丞,下官似乎知道這秦律該怎麼來修改了!」

李陽滿意的點點頭:「好,蒙大人就是聰明人,一點就通,那就有勞蒙大人多費心了!」

「中丞客氣,這些本是我等的職責。」

蒙毅行了一禮,然後帶著竹卷重新回去繼續修改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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