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浪費我們時間(1 / 2)
法官:「辯方律師,請問被告在哪裡?」
朱迪斯:「法官大人,我當事人可能有重要的事情耽誤了,請給點耐心,他一定會出現的,因為他知道,自己將要麵對的是一場絕對公平的公開審訊。」
法官:「檢察官,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辛可婷:「法官大人,根據警局的簽到記錄,被告芬威隻在被保釋那天簽了名字,其後的時間更加沒有準時回警局報到,直到開庭審理,被告仍然遲遲沒有出現。
我看,我們得做好最壞的心理準備,那就是—被告已經畏罪潛逃。他不會再出現,因為他害怕了,他害怕遭受法律的製裁,因此半夜聞風先遁。」
朱迪斯:「法官大人,檢察官所說的一切純粹是個人猜測,根本就沒有真憑實據,我當事人是否真的畏罪潛逃還是被其他的突發事件給耽擱了,仍然是一個未知之數。」
法官:「本席決定再給被告一次五分鍾的機會,如果五分鍾後,被告仍然沒有出現在法庭上,本席將會正式宣判,被告謀殺罪名成立,並且建議警署方麵簽署通緝令。」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了……
到了四分鍾零四十七秒,辛可婷帶著嘲諷的語氣說:「法官大人,我看不必等了。」
五十七秒……
法庭的大門突然被急促地推開了……
朱迪斯不慌不忙地說:「時間剛剛好!」
普通法院
芬威靜靜地進入被告欄內,仿佛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過一樣。」
法官:「被告,雖然我不知道你今天所謂何事而導致出庭的時間延遲,但無論是哪種情況,我都要稱贊你一句勇氣可嘉,最起碼你沒有令你的辯護律師失望。
好了,檢察官,你可以開始傳召證人。」
辛可婷:「法官大人,我要求傳召本案第三號證人邱萬生先生出庭作證。」
法官:「批準。」
邱先生被庭警帶至證人欄,辛可婷直接走過去,奪過法庭書記員手裡的文稿,替其行使其神聖的職務。」
「麻煩你,跟著上麵的內容重新念一次,聲音大一點,態度誠懇一點。」
「本人謹以真誠致誓,所作之證供均為事實以及事實之全部,絕無半點虛假或者捏造事實的行為,如若作出與事實不符的供詞,本人甘願接受任何形式的法律製裁。」
辛可婷:「邱先生,請問在上個月的20號發生了什麼事?」
邱萬生:「發生了一宗極其殘忍的砍人事件。」
辛可婷(很有禮貌地微笑著):「麻煩你向我們簡單地描述一下,你當日所看到的事件的經過。」
「那天我約了女朋友吃飯,但是她公司要開會,所以我就坐在車裡等她。
突然之間我聽到一陣碰撞聲,我立刻下意識地望向窗外,結果讓我看到一個送外賣的年輕人開著小摩托不小心撞在一輛看起來像是新買的車子的身上。」
「然後呢?接下來發生了什麼事?」
「接著車子的主人二話不說立刻下了車,嘴上說個不停地走向那個年輕人的位置,過了沒多久,他們兩個便發生了爭執,年輕人被打了幾下,然後被砍了幾下。
他突然之間好像發了瘋那樣,迅速地奪過對方手裡的刀,開始襲擊對方。
剛開始時,情況還算樂觀,對方隻是被砍傷,到了後麵,對方已經全無還手之力,但那個年輕人仍然不加思索地舉起手中的刀繼續往對方的身上砍下去……」
「最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