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少奶奶的要求(2 / 2)
韓佳妤搖搖頭,「當時我不願意嫁的,他們逼我,我沒有辦法才嫁的,他們知道我丈夫得了重病,知道我會做寡婦的,他們想著的隻有黃家的錢,我隻是他們換錢的工具。」
張清如腦海裡飛速的擬出計劃,「那你婆婆離開黃家的時候,你不要跟她走,留在黃家,留在你公公身邊。」
「留下?」
「嗯,留下,幫你公公管家。」
當初黃家千挑萬選的挑了韓佳妤,除了看中她家人愛錢會同意之外,還因為韓佳妤在學校裡學習成績優秀,人極聰明,稍加培養就能管理內宅事物。
隻是他們萬萬沒想到,韓佳妤不是一個會認命的女人,她在學校裡也學過兩個字『反抗』。
「您是說……」韓佳妤警惕的看看四周,確定沒人能聽見她說話,才壓低聲音問道:「您的意思是讓我卷公公的錢跑?」
「到時候我接應你。」這種幫助被迫嫁人女孩子逃亡的事情,張清如過去也常常遇到,已經熟門熟路了。
「好!」韓佳妤看見了希望,眼睛裡也有了光芒,「不管我能從黃老板那裡弄到多少錢,我都分你一半。」
張清如看到傭人走過來,急忙壓低聲音解釋:「我不是為了這個。」
「我堅持!」
傭人已經走到隻有幾步遠,似乎聽見了少奶奶的聲音,驚訝的睜大眼睛。
張清如看著韓佳妤的眼睛,她懂,韓佳妤在黃家孤立無援,這樣的情況下,想要抓住能讓人確信的東西,對韓佳妤來說很重要。
相信一個陌生人會在幾個月之後救自己,和相信一個合夥人,會為了利益把自己救出去,按照一般人的邏輯,顯然後者更加合情合理。
張清如決定滿足韓佳妤的願望,她堅定的回答:「我同意。」
傭人湊過來,好奇的看著神情嚴肅的兩個人,「張律師,少奶奶,你們在說什麼?你們要是不喜歡坐在這裡,我們立刻搬到別的院子去。」
「你誤會了,我們在討論《六法全書》,你們少奶奶說,有《商法》,我說沒有《商法》,有《行政法》,你們少奶奶不信。」
「是有《商法》嘛。」韓佳妤順著張清如的話說下去,「在學校時老師講過。」
「是《行政法》,相信我。」
張清如抓著韓佳妤的手,用力捏了一下,像是在兩個人的契約上加蓋了印章。
韓佳妤緊繃的精神鬆懈下來,在黃公館裡,第一次找到能支撐她的人,她感覺自己終於找到活下去的力量。
在傭人的注視下,兩個人相談甚歡,韓佳妤的母校曾經請過張清如演講,題目是女子的自立。
講了什麼兩個人都已經記不清楚,但那天校監臉色鐵青的聽完張清如的演講,不等張清如從台上下來,就一個箭步沖上來,大談賢妻良母才是女性的存在意義。
那尷尬的場景,直到今天,兩個人都記憶猶新。
聽說少奶奶和貴客要去花棚休息,傭人急忙趕過去打掃準備。
「我公公派人殺你了嘛?」韓佳妤問得直接。
倒是張清如吃驚了,這位黃家少奶奶似乎知道些內幕,「何出此言?」
畢竟現在的情況,一般的想法都是指望黃老板和甘露露老來得子,而不是強逼著不滿二十歲的兒媳婦守寡,還要靠收養來繼承香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