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 3 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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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

「到!」

「查一下,常金軒和顧黎有沒有交集,學校、戶口所在地、常駐地址。」

「稍等!」

因早些年缺乏電子化信息存儲方式,一般來說年過五十的人的相關信息檢索相對來說比較麻煩,秧客麟花了大概半個小時才查到,常金軒和顧黎上的是同一所初中,而且兩個人的初始戶口登記地在同一棟居民樓裡。

一頁頁的過著資料,漸漸的,林冬的眉心微微擰起。一旁的唐喆學看了,默契的替他說出想法:「你認為,顧黎不光是在理賠案上有問題,甚至連常金軒的失蹤也與他有關?」

「是,一開始我認為,顧黎是為了拿回扣而幫常金軒打掩護,現在看來,很有可能顧黎本身就牽涉其中,甚至有可能,用車來藏匿屍體就是他出的主意。」林冬摘下眼鏡,搓了搓發脹的眼眶,「可找不到屍體和寶馬車,恐怕從他們嘴裡撬不出實話來。」

對此唐喆學毫無異議。一切都源於推測,雖然經過調查,已有的線索可以串聯起來,但屍體呢?沒有屍體,無法立案,更別妄想從嫌疑人口中撬出真話。

早前有一個案子,當時所有證據都指向是男人殺害了妻子,可找不到屍體,男的一口咬定老婆跟別人跑了,警方也拿他無可奈何。直到懸案組接手,再次接受詢問的時候,男的還是這套說辭,那副對警方的調查不屑一顧的勁兒,讓唐喆學看了拳頭直癢癢。後經調查,在男子同村一戶人家的地基之下挖掘出了失蹤女子的骸骨,最終將其繩之於法。

但那是因為技術問題造成的懸案,早些年沒有x光探查設備,不可能挖了人家地基去翻屍體,而且當時同村有好幾戶都在翻建新房,挖誰不挖誰如何確定?萬一全挖了可還是沒有呢?這責任誰來擔?就知道破不了案罵警察,可真出了問題,脫警服丟飯碗的又不是罵人的那些家夥。

目前的難點是找到屍體和車,證實林冬的推測,有了確鑿的把握之後再傳訊相關嫌疑人。辦懸案就是這樣,合理猜測加必要證據,而後者是破案的關鍵,卻往往難以獲得,不然那些案子也不至於一懸就是十幾二十多年。

沉思片刻,林冬屈指一敲桌麵,開始布置任務:「秧子,你繼續挖常金軒和顧黎的信息,看他們在朱彬失蹤之後還有沒有交集,如果有,把情況扌莫清楚,嶽林,你去鑒證那邊拿一下李燁那個案子的物證報告,吃完飯跟我去看守所做二次提訊,何蘭,你和唐副隊再仔細過一遍肖新旗那案子的卷宗,如果讓檢察院打回來破了懸案組零補充偵查的記錄,別怪我扣光你倆這月工資!」

三五個案子並行實乃懸案組常態,哪個案子的線索上來先辦哪一個,絕不坐椅子上乾等著耗時間。而每一個案子的進展程度和所到司法環節,作為懸案組負責人,林冬無需看備忘錄亦可了然於月匈。且賞罰分明,乾的好,去領導跟前替下屬搶榮譽沒人能比他臉皮厚,可要是乾不好,嗬嗬,食堂不要錢的饅頭有的是。

唐喆學可是領教過,替嶽林背鍋,好家夥,直接一個月白乾。不過也無所謂,打從跟林冬在一起之後,他好像就沒見過自己的工資卡,莫名淪落到和羅家楠一個地步——兜比臉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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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說著話嶽林按下發送鍵,起身離開座位走到林冬的辦公桌前。筆記本電腦屏幕上是清晰化後的現場調查照片,林冬抬手指向停在路邊的一輛車的車窗,說:「你看,玻璃車窗上反射出的是禁停標誌,同時車擋風玻璃上貼的是罰單,說明隻要是在這裡停車的,都會被貼罰單,既然有罰單一定會被錄入係統,但常金軒那輛車在係統內並沒有未繳罰單記錄,所以他當時對理賠員的敘述——」

電腦屏幕切到理賠記錄頁麵:「說車在那停了一天一夜,然後發現的被盜,顯然不切實際,作為有經驗的理賠調查員,不該在對現場進行調查後發現不了問題。」

文英傑在信裡說,他之所以想來懸案組,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親手抓捕殺害母親的凶手。這並非林冬他們轄區的案子,但懸案組是拿部裡特批辦案經費的部門,有跨區域調取案件的權限。隻不過做警察這份工作,摻雜個人因素並非好事,因其容易使人盲目。如果這封信是發到別的領導手裡,沒二話,肯定直接打回去了。但當時的林冬看著擺在書桌上那七位殉職戰友的遺照,再看看文英傑發來的案子,猶豫了整整一個晚上,最終回復了「你來參加二麵吧」的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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