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第 13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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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還是得約陳鈞的父母談談了,能見到本人最好。」唐喆學又給嶽林發了條消息,讓他盡量說服陳鈞的監護人去麵談。其實這種事由他或者林冬出麵的成功率更高一些,然而得給新人鍛煉成長的機會,不能總把飯端到眼前餵他們吃。

發完消息,向日葵案暫且放一邊,接下來得把注意力中在常金軒名下的那輛車上。雖然有執行庭的人跟著,但他們沒有搜查令,尋找證據隻能看眼睛看到的地方。嚴格意義上來說,一旦他們上手翻找車輛裡遺留下的血跡或者其他證據,那就算是非法取證了。刑辯律師往往會在拿到證據的第一時間就想方設法咬證據合法性的問題,而以往的教訓告訴他們,依法取證是偵查員工作中必須排在第一位的要務。

「她的精神狀態很差,就像隻驚弓之鳥,旁邊有個男人大聲說話都能刺激得她全身僵硬。」林冬的語氣頗為沉重,「我給她留了你的手機號,告訴她,如果需要找人談談,可以找你。」

唐喆學拿出手機查看了一下,果然有一個名為「金晶」的號請求加他微信好友,隨手通過了對方的申請並主動發了個笑臉過去。自從接觸懸案開始,他陸續成為一些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屬的「知心大姐」,日常工作中的一項便是聆聽那些無處傾訴的苦悶和壓抑。

確如預想的那樣,執行庭的工作人員假模假式檢查扣押資產情況時,公司裡的一位員工始終腳前腳後的跟著,導致林冬不可能在人家眼皮子底下鑽車裡打手電筒翻找證據。萬一到了起訴階段,人家的律師一做調查,發現,哦,原來你們非法取證啦,必得功虧一簣。

「不是。」林冬的語氣中難掩惋惜之意,「但就像我猜測的那樣,她確實受過侵害,刺傷同事是她的本能反應,然而無論我和何蘭如何勸說,她都堅決不肯站出來指證罪犯。」

「是她多大時候的事兒?」

不用林冬再說,唐喆學已然猜到事實真相為何。對青春期女孩的持續侵害,基本上隻有關係非常親近的人才可能做到,不外乎父親、叔伯、舅舅姑父姨夫,甚至祖父外祖父輩的男人。曾經他無法相信這種禽獸不如的行徑是如何發生的,但經手的案子告訴他,這世上就是有那種生而為人卻不配為人的畜生存在。

而越是親近的人,女孩子越無法站出來指證對方,忍氣吞聲不光是為了自己的名譽,還涉及到事情曝光之後家族成員間的關係,或者需要考量家庭經濟收入。很現實的一個問題是,犯下這類罪行的男人往往是家裡的頂梁柱,是掌控經濟大權的優越感給了他作惡的底氣,他知道,一旦自己入獄,家中收入銳減,生活條件將一落千丈。

「從十五歲開始,持續到十八歲她考上大學。」

「我艸!」

見完葛金晶,林冬回局裡接上唐喆學又奔法院。路上看林冬開著車,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唐喆學問:「不是葛金晶寫的日記,對吧?」

所以林冬他們勸不動葛金晶也是很常見的情況,正所謂「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氣和能力直麵生活的坎坷。葛金晶出獄之後隻能找到在便利店打零工的工作,卻住的起市中心的房子,可想而知是誰在支付她的日常開銷。

「啊?懸案組還需要應酬啊?」高仁倍感不解,「我還以為你們這是清水衙門呢。」

唐喆學聳肩道:「清水是沒錯,但人際關係也得經營,辦案子光靠我們幾個,把腦漿子乾出來也沒戲啊。」

這種時候就得唐喆學上了,拉著那公司職員山南海北一通神侃胡聊,十分鍾沒到都開始稱兄道弟了。聊著聊著給拉遠處抽煙去了,同時給林冬使了個眼色,讓他抓緊時間找證據。

等唐喆學帶那名員工走遠,在確保周圍沒有攝頭的前提下,林冬用開鎖槍捅開車後備箱蓋,先噴魯米諾,等了一會打開紫外光手電一照,懸著的心終是歸位——

在後備箱靠近車尾燈的位置,有一小塊疑似血跡的痕跡。

高仁進屋,左右看看,問:「林隊呢?」

「他晚上有應酬。」

唐喆學接過dna檢測報告翻看,慶幸終於鑿實了推測——有了這個證據,案情走向瞬間明朗。

把手往兜裡一揣,高仁鼓起包子臉:「那……我加班給你們出報告,你不經營我一下?」

唐喆學抬腕看了下表,愕然反問:「啊?都這點兒了你還沒吃晚飯?」

「我一直在法醫辦裡乾活,上哪吃晚飯去?」

邊給林冬發消息,唐喆學邊站起身:「嗨,早說啊,走走走,我請你去步行街吃……誒你想吃什麼?」

「步行街上新開了一家韓式炸雞店,咱去吃那個吧!」一提吃,高仁立刻雙眼放光。

韓式炸雞?油炸完了外麵還得裹層糖漿那種?唐喆學手上一頓,斜眼瞄向高仁身上那件月要圍日漸緊繃的白大褂,乾巴巴擠出個笑:「行,那你先去換個衣服,我在大廳等你。」

目送高仁歡天喜地的出屋,他轉頭看向窩在角落裡的秧客麟:「一起吧,秧子,我看你晚飯也沒吃。」

臉上映著顯示屏幽幽的光芒,秧客麟反應了一下,抬眼問:「吃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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