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 第 87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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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去往與證人見麵的途中,林冬接到杜海威的電話,被告知兩名死者頸部刀口所插的白玫瑰,品種不同:歸曼彤案裡的那株是進口的「夢迪爾」,花杆明顯粗大於國產品類的白玫瑰,且花型似裙擺,是最顯眼的特征;李文爾案裡的那株是「芬德拉」,因花期短,價格便宜,常用於鮮切花或餐點擺盤之途。

正想將消息同步給秧客麟,讓他按品類來篩選銷售網店,林冬忽然頓住手指,轉而將電話打給了羅家楠。

「啊?找我媽?」羅家楠聽到林冬的請求先是一愣,語氣略顯不悅,「查案子扯上她乾嘛?」

林冬將杜海威的結論告知,隨後解釋說,九年前白玫瑰在花卉市場上不算主流,因著國人拜祭死者的習慣都是送白色或者黃色的菊花,且參加葬禮時月匈前佩戴的紙花也是白色的,所以大部分人忌諱給活人送白花。到了最近幾年,隨著九零後的成長,那些老規矩老忌諱不再成為阻礙,象征純潔的白玫瑰才在鮮花零售領域占有了一定的市場份額。

以前能見到白玫瑰的地方大多是在高端酒店,有些酒店會每日更新客房內的鮮花。因「夢迪爾」價格昂貴,那麼九年前它最有可能出現的地方,五星級酒店應該算一處。就林冬所知,羅家楠的母親劉敏嬌曾在華僑酒店做外賓服務工作,對酒店的鮮花采購流程應該有所了解,也許能對案件的偵破提供些思路。

他這麼一解釋,羅家楠也不好推辭,應下請求,說會打電話問問老媽,畢竟是三十多年前的工作內容了,難說現在流程改沒改。同時他誠心誠意的誇贊了一下林冬的敏銳思路,說他們走訪花店走的鞋都快磨穿了,能將排查範圍縮小到星級酒店簡直再好不過。

唐喆學對林冬異於常人的腦回路習以為常,不過每次還是難免好奇對方的靈感火花來源,遂問了一句。林冬說是想起以前媽媽帶他去拜祭哥哥的時候,總會買一株白玫瑰,因為媽媽不相信林陽已經死了,不肯用大家常用的菊花。而九十年代的時候,白玫瑰非常難買,市麵上幾乎見不到,媽媽隻能拜托在農林大學工作的同學給找。農林大學有自己的試驗田,常年種植多種進口花卉,那時的外資酒店就會從他們那采購鮮花。

有些時候,偵查員的偵破靈感來源於生活中的經歷,包括他們能從人堆裡一眼認出罪犯的本事,也是靠大量知識和實際經驗的積累。唐喆學想起之前跟老爹在外麵吃飯時遇到的一件事,那天他過生日,難得唐奎不值班不備勤,一家人和和美美的圍坐在餐廳包廂裡為他慶祝。中途唐奎出去上了趟衛生間,回來這屁股上跟長了釘子似的,隔幾分鍾就得出趟包間。

當時林靜雯一看老公這副德行,便知他職業病犯了,低聲叮囑對方今兒是兒子過生日,老太太也在,別當著家裡人的麵抓人。唐奎明麵上應下,可還是隔一會就出一趟包間,最後一次出去,過了不到十五分鍾,包間窗外響起了「嗶嗶嗶嗶」的警笛聲。唐喆學隔窗一看,好家夥,史玉光他們拎著槍就沖進來了,隨後大廳裡嘈雜一片,過了一會押出個鼻青臉腫的男人。

再見著老爹已經是第二天晚上的事兒了,不出所料,他爸他媽又大吵了一架。林靜雯埋怨唐奎不知輕重,就算是抓毒販,難道不能等家裡人都撤了再說?對方有沒有武器一概不知,真開了火,子彈不長眼,傷了家裡人他他媽找誰抱屈去!

唐奎的解釋是,那人不是餐廳的工作人員,隻是顧客,不及時抓捕很有可能會消失不見。反正倆人誰都有理,唐喆學聽到後麵隻能關上房門戴上耳機,把父母的爭吵隔絕於大腦之外。當時沒想著問他爸到底怎麼回事,問了他爸也肯定不能說。後來他去派出所工作了,有一天爺倆喝酒,他想起來這事兒,問老爹當時是怎麼認出那人是個毒販。

彼時的唐奎沒拿他當兒子,而是當成後輩來教導,聽唐喆學有興趣學習,自是樂於分享:那天去衛生間時,他穿過大廳,聽見那人管服務員要「帽子」,感覺有些奇怪,就跟旁邊假裝抽煙,實則是守著聽情況;服務員也納悶什麼是「帽子」,問了半天,才鬧明白是要澆麵的菜碼;這一下就觸動了唐奎的職業神經,他乾緝毒的時候去過雲南某處毒品泛濫的地方,在外麵吃飯的時候,聽過當地人管麵碼叫「帽子」;同時此人的口音也是雲貴腔,於是他多留了個心眼,第二次出屋的時候故意走到對方身後,假裝躲避服務員餐盤的蹭了一下那人的肩膀;那人被撞後的第一反應是將手撤向後月要,這動作落在唐奎眼裡,便是習慣性的扌莫槍動作。

正經人誰沒事兒扌莫槍啊?當時他判斷這人十有八/九是個毒販。為了進一步印證自己的猜測,他故作抱歉狀,掏煙分與對方表達歉意。可對方沒接,於是他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推測。不是所有的毒販都不沾自己賣的東西,但在他的印象裡,有很多毒販對於他人遞來的煙是非常警覺的,因為在他們那地界,煙裡不定攙了什麼玩意,警惕性強的毒販是從來不抽別人遞的煙的。這人手邊就放著一盒煙,說明他不是不抽煙的人。

再後麵的反復出屋,是為了確認對方是否還在,同時通知史玉光帶隊過來抓人。事實證明他的判斷一點都沒錯,在那人的暫住地裡,搜查出了一公斤重的海/洛/因和上千顆麻/古。惹得局裡緝毒的同僚直彎酸他,說他都離開緝毒了,還搶他們生意。

類似的情況在唐喆學日後的警隊生涯中也遇見過不少,有他自己從人堆裡揪出逃犯的,也有同事們的戰績。總而言之一句話,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想吃牢飯,那就得恪守法律,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與歸曼彤的朋友在一家咖啡廳裡見上麵,林冬開門見山的指出,歸曼彤當時存在違規經營的情況,而這一點,警方在調查的時候,被詢問過的所有證人都無人提及。對方當即就愣住了,糾結半天,承認了林冬的質詢。她不光是歸曼彤的朋友,也是店麵的合夥人,但幾乎不管店裡的生意。她說自己知道歸曼彤有一些不入帳的客戶,隻是歸曼彤沒跟她明說過究竟是什麼樣的客戶,到日子拿分紅就行了。警察詢問她時,她也沒想著提這件事,一是不想被調查,二是聽說歸曼彤死狀可怖,腦子裡一片空白。

林冬問她,在這些客戶裡,有沒有黑酒吧或者其他什麼非正規經營的場所,她說,有。曾經有一次她去店裡拿分紅,正趕上歸曼彤有個客戶來談生意,邀請她們一起出去吃飯。席間那人不斷提及一個叫「頂點」的地方,還說隻要酒夠勁兒,一年至少跟她們拿五十萬的貨。

這讓林冬意識到一個問題,地下拳場裡通常會有外籍選手,他們如果要喝夠勁兒的酒,那麼大概率不會是二鍋頭和高粱這種高度白酒,而是更偏好伏特加、威士忌、龍舌蘭和朗姆之類的洋酒。那麼好,既然是洋酒,無可避免的要涉及到進口關稅,不過看歸曼彤的生意如此之好,得是價格上比其他進口酒商更加優惠才行。

怪不得當時所有人都三緘其口,林冬默嘆,偷稅漏稅的罪名不會讓這麼多人默契的閉口不談,歸曼彤賣的,定然是走私貨。隨後在他的步步緊逼之下,證人承認了他的想法,同時極力辯白,說自己根本沒參與走私的事情,一切都是歸曼彤自己的主意。她還曾勸過歸曼彤別這麼乾,不然早晚有一天會被抓。

走私這門生意一向是暴利,林冬不信她一點沒參與。但眼下沒證據,再說他們調查的是凶殺案,至於走私,回頭賣海關那邊一個人情即可。

送走證人,林冬給俊哥打電話,問對方知不知道「頂點」這個地方。俊哥說知道,是和guzel差不多的一個賭局,不同之處在於,「頂點」有自己的固定經營場所,但是組織者早就被抓了,目前應該還在服刑。

時間有點久遠,俊哥好好回憶了一番,說:「我記得『頂點』的老板應該叫阿火,不是因為組織賭局被抓,而是故意傷害,那個時候打/黑拳基本都是事先商量好輸贏,主辦方和拳手合計好了黑賭客的錢,有個新來的不肯放水,害阿火一場輸了十幾萬,然後就被教訓了,沒挺過去,死在了醫院裡。」

「好,謝謝,有這些就好查了。」林冬外放著手機,邊聽俊哥說話邊和唐喆學用視線交流,「線人費我會盡快安排給你,記得拍身份證正反麵發給我。」

俊哥笑道:「啊?提供這點兒消息就給錢啊?哈哈哈,別那麼客氣,這條消息免費。」

「按流程走,該給的必須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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