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個人贊助(2 / 2)
1692年頒發的《保密法》,到如今早已經漏洞百出。
斯賓塞仍不肯放棄:「還有《對未成年巫師加以合理約束法》……」
話未說完就被鄧布利多打斷:「該法第一條第一款就說了,本法適用於12至17歲的在校未成年巫師。」
萊恩才十一歲,算是魔法界的學齡前兒童,自然不適用《約束法》。隻有等到一年級結束,簽署過保密協議,《約束法》才算正式生效。
看著垂頭喪氣苦苦思索法律條文的斯賓塞,萊恩曉得了魔法部的打算,他決定補上一刀。
他轉了轉眼睛,理直氣壯地說道:「我要求魔法部支付給我一筆補償,我隻要100金加隆……」
「什麼?你這個該死的泥巴……小混蛋!」被鄧布利多盯住的斯賓塞果斷改口,「你居然敢向魔法部要錢?你憑什麼敢向魔法部要錢?」
「我說得很清楚了。」萊恩陰著小臉,「第一,由於你們的疏忽,浪費了我的時間、傷害了一名熱愛魔法的孩子的感情;第二,我新研究出的學術成果有可能被你剽竊。而且,由於你對我的侮辱,我現在要500金加隆。」
「你想得可真美!」
「或者,我可以寫一本小冊子,就叫《新型幻身咒:隱身術的簡單應用》?」
斯賓塞有些歇斯底裡地笑起來,他大聲吼道:「你休想!我們隻要一道法令,你敢泄露幻身咒就是違法!」
「真是可笑。」萊恩語氣輕鬆,「誰告訴你,我打算把幻身咒泄露出去了?我隻是想將自己微不足道的成就,放進霍格沃茲圖書館的禁書區而已。」
「我們歡迎任何人留下他的智慧。」鄧布利多笑著回應。
禁書區?某種意義上不就等於公開咒語了。
「你們不能……」斯賓塞的聲音有些嗚咽,沒有完成部長康奈利小敲麻瓜家庭一筆的任務,反而還要賠上不少錢,吝嗇的部長肯定不會兜底,那這錢,隻能從自己身上出了。
「鄧布利多教授,霍格沃茲難道禁止學習幻身咒嗎?」萊恩假裝困惑,「這樣明顯不利於魔咒的傳承吧?」
「噢,這是個好問題,萊恩。」鄧布利多說,「我們當然不會輕易教這種咒語,要知道,你們這個年紀的小巫師總是好動得不行。說起來,鑒於你已經掌握了幻身咒,我覺得或許要讓教授們巡夜了……」
萊恩聳了聳肩,學幻身咒來夜遊?不存在的。作為未來的赫奇帕奇乖乖崽,怎麼可能去違反校規呢?睡眠很重要的好不好。
幻身咒,隻是以防萬一,攢一張底牌,這也是他一開始不想被鄧布利多知道的原因。
「不過,到了五年級,隻要向教授申請,得到了魔法部的審批,就能學習幻身咒。」鄧布利多補充道,「事實上幻身咒並非嚴禁傳播的咒術,魔法部的傲羅們幾乎都會,學習者隻要簽一份寬鬆的保密協議就行。畢竟現在幻身咒的專利是由魔法部掌控的,不過你是自學成才,魔法部沒有理由追究。」
「鄧布利多教授……」斯賓塞的聲音已經絕望而幽怨了。為什麼?為什麼教授會這麼絕情,明明我也是霍格沃茲畢業的。
鄧布利多仿佛心軟了:「嗯,我個人的建議是,萊恩,放棄魔法部的補償……」
斯賓塞剛剛鬆了一口氣,就聽鄧布利多說道:「與其和魔法部鬧僵導致咒語被雪藏,不如把咒語的專利捐給霍格沃茲。當然,為了表彰你對魔咒學的貢獻,我可以私人贊助一筆獎金,不過我隻能給你100加隆。」
「不,你們不能——毫無道理——這太草率了——魔法部不會……」
「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