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猛獸巡遊(三千大章 求推薦求收藏!)(1 / 2)
東海,羅格鎮。
這裡是海賊王哥爾·d·羅傑的故鄉,他在這裡出生,也在這裡被處決。
處決之前,羅傑在處刑台上說出了那番話——
想要我的財寶嗎?想要的話可以給你,去找吧!我把一切都放在那裡了!
自此,大海賊時代開啟。
即便過去了許多年,當人們再回憶起處刑台上的那一幕時,都會忍不住懷著一種復雜的感情。
當時的羅傑,在想些什麼呢?
……
時間回到現在。
距離「香波地角鬥場暴亂事件」,五周之後。
漁民街的漁民們都在享受著假日。
此時的羅格鎮正處於一年一度的休漁期。
這裡的休漁期與一般意義上的不同。
一般的休漁期是為了保護魚類被過渡捕撈,給魚群一個休息繁衍的時間,目的是為了保護魚類。
然而在羅格鎮,休漁期卻是為了保護漁民。
猛獸巡遊——羅格鎮一年一度的奇景,無數中小型海王類會經由海流遊過羅格鎮附近的海域,任何船隻一旦靠近它們就會遭到毀滅性的攻擊。
再這樣的環境下,單單是出海就會有生命危險,就更別提捕魚了。
猛獸巡遊的持續時間大概有一個月。
因此在這一個月內,羅格鎮的漁民們隻能閒在家裡,整理一下漁具,曬一曬太陽,也算得上是難得的閒暇時光。
然而今天,漁民街的平靜卻被一陣騷亂打斷了。
一個有著啤酒肚,留著棕色誇張胡須的漁民大叔被一腳踹飛,砸在了他剛剛擺好的一排漁具上。
嘩啦一聲,場麵亂作一團。
踹飛漁民大叔的,是個拿著狼牙棒的高瘦混混。
在高瘦混混的身邊,還有一個笑嘻嘻的矮胖混混。
街上的其他漁民見狀連忙躲進了屋子裡,畢竟那兩個混混背後的人,可不是他們能惹得起的。
矮胖混混拿著一把匕首,用尖銳的嗓音問道:
「嘻嘻嘻嘻,臭老頭,你欠我們老大的錢多久才能還啊?」
漁民大叔擦掉嘴角的血跡,起身反駁道:「我早就還了本金的兩倍以上,至於那些利息,我借錢的時候根本不知道會有那麼高,你們這是詐騙!」
「啊?臭老頭,我們可是正經的生意人!」
矮胖混混拿出一份合同來,高聲說道:「這裡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的,上麵還簽了你的名字。」
漁民大叔聞言更加憤怒,「你們這些騙子,趁我醉酒騙我在這上麵簽字!」
「廢話少說,臭老頭!」矮胖混混指了指身邊的高瘦混混,「我搭檔的棍子可不長眼!」
話音未落,那位看起來不太聰明的高瘦混混突然揮舞起狼牙棒,將一堵石牆砸得粉碎。
「是的大哥!好的大哥!」
矮胖混混靠身高躲過了狼牙棒,笑嘻嘻道:「嘻嘻嘻嘻,我搭檔的力氣你看見了沒?」
漁民大叔眉頭緊皺,「足足四十萬貝裡,你們明知道我根本還不起這些利息的,你們到底要什麼?」
「嘻嘻嘻嘻,這個嘛,」矮胖混混笑道:「我們老大早就看上你家的魚店了,這麼好的位置用來開賭場一定能賺得盆滿缽滿!不如……」
「不可能!」漁民大叔伸手攔在自己家的魚店前,大聲說道:「這是我兒子長大的地方,不可能交給你們這群混蛋!」
「既然如此……」矮胖混混突然一揮手。
高瘦混混猛地沖上前來,對著漁民大叔揮出自己的狼牙棒!
「是的大哥!好的大哥!」
砰!
狼牙棒砸落,但預想中的血腥場麵卻並沒有出現。
一條胳膊從一旁伸出,徒手攔住了下落中的狼牙棒!
順著那條胳膊望去,一位健壯的青年出現在了眾人的眼前。
「林恩!」
漁民大叔見狀連忙起身,「別沖動,他們背後的人你惹不起的!」
出手救下漁民大叔的,正是跟著記錄指針,艱難航行出無風帶的林恩·巴雷克!
兩周之前,軍艦上的林恩吃光了最後的食物,又憑借意識艱難的航行了一周,終於沖出了無風帶。
然而,那艘軍艦已經因為暴風雨和無風帶的折騰,變得完全不能用了,還沒航行多久就徹底散了架。
當時的林恩已經餓得沒有了力氣,隻能拚命抱住一個木桶,任憑自己在海上漂流,還是漁民大叔在休漁期前的最後一次出海時發現了他,將他救回了家裡。
當晚,漁民大叔家裡的存糧被林恩全部吃光。
為了報恩以及償還飯錢,林恩暫時在漁民大叔的魚店裡工作。
不過在猛獸巡遊期間,魚店幾乎沒有生意,於是林恩在今天一早就向大叔請了假,不知道去做什麼了。
矮胖混混望著眼前這個突然出現的男人,眯了眯眼睛。
混混的處世經驗告訴他,不清楚底細的人不要惹。
因此矮胖混混讓自己的搭檔住手,然後淡淡的說道:「欠債還錢,這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