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到現在為止,我依然覺得林哲是煤二代(1 / 2)
身為律師,肯定賺錢是第一位的。
「隨時都可以,不過這屬於另一起案件,得加錢。」
旁邊的崔東雷聞言,連忙看向了何俊。
並且對著何俊一動指責。
「整天就會說錢到位盆都能給你摔了,你們特麼就差給我摔盆了,你瞧瞧人家張律師,這個就叫專業。」
張三的大名,全國基本都知道。
當得知張三這次的費用是1000萬之後,何俊深深地陷入了沉思。
他們冒著坐牢的風險,也就是十幾萬,還得幾個人分。
而張三一個人一個案子就一千萬的律師費,簡直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都說律師如果想違法,肯定會規避法律的製裁。
早知道當律師這麼賺錢,當初說什麼都該好好讀書。
想到這裡,何俊不自覺的嘟囔道。
「特麼的,這種文化人實際比我們都髒,可偏偏人家害人就合法,這特麼上哪說理去?」
這話恰巧被張三聽到了。
於是張三來到何俊跟前,聳了聳肩笑道。
「小夥子,你別不服氣,這就是知識的力量,就你剛才說的話,我完全可以告你誹謗,不過我看你也不像有錢的樣子,就不和你計較了,不過你給我記住了,下次和我說話之前,最好先過過腦子。」
田園粗糧館,田芸聽說林哲替田龍討回了公道。
特意擺了一桌表示感謝。
能讓那些田家得罪不起的人給田龍道歉,田芸想都不敢想。
連著敬了林哲三杯酒。
「就沖這個,我把弟弟交給你放心,以後你也別叫他龍哥了,叫他小龍就行。」
田芸平時架子端的很高,即便在林哲麵前,也盡量表現的特別矜持。
今天的樣子,屬實不像田芸。
主要是田芸以為已經足夠了解林哲了,沒想到林哲每次都能給她不一樣的感覺。
更是為了田龍,敢去找崔東雷讓他道歉。
林哲連乾三杯,屬實有點上頭。
再這麼下去,不一定得喝多少呢。
既然拿了錢,就得分贓。
林哲把那張三百萬的支票拿了出來,當場給了田龍。
「龍哥,我答應你的,讓他們賠你一輛新車,還是那句話,你跟著我就不會把虧給你吃,這錢你拿著,明天就去找程經理提車,我讓許欣給你打聲招呼。」
田龍什麼貨色,田芸心裡最清楚。
這三百萬不出一個月,就得被田龍造光了。
好不容易有點錢,肯定希望田龍乾點正事。
礙於林哲在場,田芸又不好意思開口。
看到田芸欲言又止的樣子,林哲乾脆替田芸把話說了出來。
「龍哥,我叫你一聲龍哥是尊重你,但是尊重是靠自已賺的,吃喝嫖賭的事就別乾了,如果讓我知道你把錢花在了歪門邪道上麵,你也就不用跟著我了。」
有了林哲這句話,田龍還真不敢那麼做。
田芸說話可能田龍不會去聽,但是林哲的話,田龍當聖旨一樣。
因為他所追求的麵子地位,在林哲這裡都能得到。